只要前方车辆变道 就往上撞!浙江杭州两的哥“碰瓷”180余次 被判刑!
两人一唱一和,在浙江杭州制造了“碰瓷”事故180余起,数量之大令人咋舌。近日,杭州市下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了这起“汽车碰瓷”诈骗案。
变道时后方车辆突然加速
撞上赔了车损又赔手机
2018年3月13日晚上7点多,陈某驾车准备从天城路转弯至环站东路,变道前他看了一眼后视镜,判断后车的距离约有十来米,车速也不快,于是陈某打起转向灯,慢慢变道至左转车道。没想到,后方车辆猛地冲了上来,两车刮擦。
事故发生后,对方司机一下车就气势汹汹地让陈某负全责,还拿出2部手机,说是被撞得掉下来,摔坏了。陈某起疑,车里都有脚垫,一般情况下手机掉下来并不会摔坏。再看看车子,自己的车只有轻微刮蹭,可对方却是整个右侧都有刮痕。陈某越发觉得不对劲,难道对方是“碰瓷”的?因为没有证据,陈某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后赔了对方近8000元,其中包括2部手机的赔偿款5000多元。
陈某的怀疑没错,对方司机孙某的确是个“碰瓷专业户”。
孙某在杭州开了多年的出租车,从同行那里听说可以“碰瓷”赚钱,于是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他也干起了这门营生,以车损、误工费、身体损伤、车内手机损坏等为名,从对方车辆驾驶员或保险公司处骗取赔偿款,屡试不爽。
除了单干也会“搭伙”
维修店也“入伙”
同样开了七八年出租车的夏某,于2017年在一家汽修店,之后认识了孙某。孙某告诉他:“遇到前面有变道车,千万不要避让,直接冲上去,发生事故是对方担全责,这样就可以赚取赔偿金和实际维修费之间的差价。”
夏某听后便有样学样,多数自己“单干”,有时也邀请孙某一起出去“逛一圈”,相互配合。2018年11月8日下午,夏某开着出租车,孙某驾驶一辆桑塔纳紧随其后,两人行驶到德胜路乐购超市附近,突然看到前方有一辆车打起转向灯准备变道。夏某找准时机,一脚油门加速冲了上去,一头撞在了对方车子的右后侧。
下车后,夏某凶巴巴地要对方负全责。“别急别急,大家有话好好说,我是这辆出租车的老板。”这时,孙某出现在一旁打圆场,他一边劝夏某不要太凶,一边劝对方司机不要报警。“私了吧,交警来了还要处罚,报了保险明年还要加保费,不划算的。”之后对方赔了1600元,两人拿到钱后互分。夏某腰不好,有时“碰瓷”后,也会以此为由多问对方要一两百元的误工费。
在两人的“碰瓷”圈套中,还有一个人不得不提,那就是一家汽修店的老板——陈某。2017年下半年,两人高频率地发生“事故”,一般都到陈某的店里修车。
“做我们这行的,一看就知道,他们是‘碰瓷’骗保的,经常同一个部位刮擦多次后才来修。”陈某供述道。孙某、夏某撞车后,伤痕很小的一般不去修,确实要修,就去陈某的汽修店。无论修或没修、修多修少,陈某都按定损金额代开发票,赚取5.5%的差价。
多人向交警反映被“碰瓷”
三人相继落网获刑
2018年12月,杭州市交警支队在日常交通事故报警回访中,收到多人反映某出租车司机存在“碰瓷”嫌疑,随即立案,并于2019年3月将3人相继抓获。
经查,2017年6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孙某、夏某驾驶机动车“碰瓷”,共制造交通事故180余起,骗取赔偿款近30万元;被告人陈某在明知两人“碰瓷”的情况下,为受损的机动车提供修理服务,提供维修发票供两人索赔,并提供自有轿车给孙某驾驶“碰瓷”等。
上述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3.3万元;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法官提醒:做好三点防“碰瓷”
行车路上如果遇到“碰瓷”,请注意以下三点:
首先,及时报警,不要“私了”。“碰瓷”者一般做贼心虚,尤其是那些事故率高的、有“前科”的车子,一旦报警,他们往往因担心被查出持续作案而放弃“索赔”,息事宁人。同时,有警察在场,也能够更好地判断对方是否为“碰瓷”。
其次,谢绝“好心人”的调停。“碰瓷”团伙有时会结伙作案、相互配合,还会虚张声势以引起路人的注意,以此来攻破司机的心理防线。这时千万要保持冷静,不要被对方的言语所迷惑,如果对现场情况起疑,一定要保护好现场,果断报警求助。
最重要的一点,行车务必遵守规则。当开车至转弯处或者变道时,一定要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前后方车辆,不要随意变道,更不能加速;行驶途中务必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这样即使“碰瓷”车急刹,也有足够的时间缓冲,避免追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