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贵州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启动

时间:2022-04-21 来源:贵州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为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贵州精神,大力倡导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弘扬向上向善正能量,树立文明和谐新风尚,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有力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根据省文明委工作安排,经省文明委领导同意,2022年评选表彰第八届贵州省道德模范。有关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道德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疫情等重大事件,选树一批长期甘于奉献、扎根基层一线、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引导人们争做崇高道德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和行为规范,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评选标准(一)贵州省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二)贵州省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三、奖项设立第八届贵州省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10名左右,五类共表彰50名左右。未当选贵州省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授予贵州省道德模范提名奖,提名奖人数一般不超过50名。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往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不再参加评选,往届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评选。

四、实施步骤根据《贵州省道德模范评选办法》,结合2022年评选工作实际,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发动参与。省文明委印发评选表彰通知,启动评选表彰工作。各地及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在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各级各类媒体或宣传平台发布公告,明确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公布专用的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积极参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社会各界推荐和单位、团体推荐以及本人自荐的候选人。

(二)推荐名额。对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特别是在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表现突出、在引领社会风尚中长期发挥示范作用、获得多项荣誉的个人或团队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三)报送渠道。按照逐级推荐的原则,省精神文明办接受各地各单位推荐。省精神文明办直接收到的候选人将反馈至其所在地、单位或军队系统参加统一推荐。

(四)严格审查。各地各单位根据贵州省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要求,遵循逐级推荐原则,对收到候选人的道德品质、过往经历、事迹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在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法院、公安、卫健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必须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必须征求税务、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意见,见义勇为类候选人必须征求属地见义勇为基金会意见)。确认无异议后,在当地主要媒体或本行业系统进行为期7天的集中公示。各地各单位在公示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线索,要组织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候选人事迹真实无误,经得起检验。

(五)上报材料。公示结束后,各地各单位确定的推荐候选人须经严格程序 审定,按类别分别填报推荐表。

(六)审核评定。省精神文明办成立专门评审小组,组织专人对各地各相关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本届贵州省道德模范候选人和提名奖候选人名单,并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按程序报请省文明委领导审定。

(七)广泛公示。将审定的本届贵州省道德模范候选人和提名奖候选人名单在省级主要媒体及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八)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提出第八届贵州省道德模范建议人选和提名奖建议人选名单,报省文明委审定后,作出表彰决定。

五、表彰奖励召开第八届贵州省道德模范座谈会,并举行颁奖仪式。

六、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把第八届贵州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作为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浓厚社会氛围的重要举措,摆到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高效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

2.严谨有序评选。坚持群众路线、扩大视野,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遴选审核、公示宣传、材料上报等各环节工作,真正把道德标杆人物推荐上来。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3.创新学习宣传。把宣传工作和学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各环节,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深入宣传第八届贵州省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运用短视频、报告文学、公益广告等形式,打造书报刊屏端全链条传播体系,大力弘扬贵州省道德模范崇高精神。

4.强化动态管理。加强道德模范日常动态管理,凡是存在违法、违纪、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的道德模范,要及时上报省精神文明办,按程序立即撤销荣誉称号。

5.关爱道德模范。持之以恒地关心关爱道德模范,认真落实《贵州省奖励、礼遇和帮扶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实施办法》,不断完善丰富关爱礼遇帮扶道德模范有关政策制度,深入了解新当选道德模范的工作生活情况,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给予资助,树立德者受尊、好人好报的鲜明导向。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327/517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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