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第二批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公告

时间:2020-12-29 来源: 作者: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创业,不断提高全省公安机关的服务效能和质量,云南省公安厅在第一批113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研究推出第二批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最多跑一次”是指群众、企业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到公安机关跑一次。

  二、《清单》共89项办理事项,包括36项治安管理事项、36项交通管理事项、1项禁毒许可事项、14项出入境管理事项、2项监所管理事项。

  三、《清单》通过三种方式来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是即办即取或即办,符合条件的事项,到窗口提交申请当场领取办理结果;二是网上办理、窗口办结,群众、企业在网上提交办事申请和相关材料,公安机关办结后通知群众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四是网上办理、办结寄送,群众、企业到指定网址或登录指定APP(详见相关事项办事指南)提交申请,公安机关办结后将办理结果邮寄送达。四是窗口办理、办结寄送,群众、企业到窗口提交申请,公安机关办结后将办理结果邮寄送达。

  四、《清单》事项的办事指南群众、企业可通过云南公安微信公众号、云南警方网页等进行了解和查询。

  五、对于符合办理条件,但公安机关不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提供服务的,群众、企业可通过拨打12389和关注“云南公安警务综合评议”公众号进行投诉举报。

  六、云南省公安厅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七、本公告自2018年12月2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附件:第二批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云南省公安厅

  2018年12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gonganting.yn.gov.cn/Pages_6445_827564.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