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的公告
时间: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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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创业,不断提高全省公安机关的服务效能和质量,云南省公安厅编制了《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最多跑一次”是指群众、企业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到公安机关跑一次。
二、《清单》共113项办理事项,包括68项治安管理事项、27项交通管理事项、12项出入境管理事项、4项网络安全管理事项、2项禁毒许可事项。
三、《清单》通过三种方式来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是即办即取或即办,符合条件的事项,到窗口提交申请当场领取办理结果;二是网上办理、窗口办结,群众、企业在网上提交办事申请和相关材料,公安机关办结后通知群众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三是窗口办理、办结寄送,群众、企业到窗口提交申请,公安机关办结后将办理结果邮寄送达。
四、《清单》事项的办事指南群众、企业可通过云南公安微信公众号、云南警方网页等进行了解和查询。
五、对于符合办理条件,但公安机关不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提供服务的,群众、企业可通过拨打12389和关注“云南公安警务综合评议”公众号进行投诉举报。
六、云南省公安厅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七、本公告自2018年6月19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云南省公安厅
2018年6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gonganting.yn.gov.cn/Pages_6445_855327.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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