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力打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时间:2020-12-29 来源: 作者:
山东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体会议《建议》指出,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和战略性任务来抓,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今年9月,我省出台了全国首部公共法律服务法规《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标志着我省公共法律服务纳入了法治化轨道。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体会议精神,锐意进取、乘势而上,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打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抓好《条例》贯彻实施。抓住率先出台《条例》这一有利契机,细化责任分工,完善配套措施,集中开展宣传,加强教育培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阶段跨越。二是加强服务设施建设。明确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场所设置,进一步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功能,加快实现融合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均等普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三是优化服务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仲裁员等法律服务队伍,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实现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样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协调机制,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压实各部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职责任务,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打造平安山东法治山东“金招牌”。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12/89df9544-6b6f-4df8-bbe9-536badff075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