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代启调解工作法 奏响乡村和谐曲

时间:2020-12-29 来源: 作者:
金乡县兴隆镇按照高点定位、聚焦关键、创新举措、严格执行四大机制工作方法,重点培塑调解工作精英人才,有效探索符合基层农村社会综合治理新的体制机制。目前,兴隆镇已构建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同时建立科学、系统、规范、实用的人民调解员理论体系和培训体系。通过这一体系,培养出以杨代启同志为先进典型的基层优秀人民调解员。
自1999年任村党支部书记至今的近二十年来,杨代启同志谨记金乡县兴隆镇党委政府倡导的“适应民需,体现民意”调解理念,按时参加调解业务培训,认真学习调解工作理论知识,潜心钻研调解工作技巧,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回首过往,杨代启同志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累计500余起,调解成功率100%,当事人履行率100%,解答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400余份,并先后获得司法部颁发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济宁市和谐使者”等荣誉称号。新时代“枫桥经验”如沐春风,撒满祖国大地;新理念“无讼文化”春风化雨,营造和谐新风。
金乡县决定先行试点推广杨代启调解工作法,并号召所有村党支部书记带头学习和运用。试点推广获得积极反响后,在全镇范围内广泛推广。通过实践的检验,涌现出一批乐于奉献、调解为先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现已组建起一支适应新时代“适应民需,体现民意”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调解工作庞大队伍,他们在兴隆镇创新调解工作“三位一体”网格化治理新模式的带领下,为创造村居(社区)安定团结,维护镇域和谐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等方面积极贡献力量,为金乡县兴隆镇法治社会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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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杨代启同志按照金乡县兴隆镇党委政府关于适应新时代调解工作要求,借鉴吸收“枫桥经验”,融入“无讼文化”精髓,结合村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践,总结出一套贴合农村基层实际具有普遍指导性的杨代启调解工作法。

一、婚姻家庭纠纷---感情疏导法。婚姻家庭纠纷,要解决双方的矛盾,首先要在感情疏导上做工作,疏导双方的感情,就等于唤起了当事人之间最深的纽带,双方在面对矛盾时就会相对克制,矛盾化解也就有了抓手,促其逐步发现对方的优点,理性包容对方的缺点,使当事人逐步回到对对方的现实看法中。情绪上的不理性因素逐步消除后,调解处理纠纷的工作难度就会逐步降低,调解工作就会事半功倍。
二、合同纠纷---相似判例释明法。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合同纠纷当事人往往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站在自己的角度,尽可能解释自己所犯的错误。有比较才有鉴别,此时发挥典型案例引导示范作用,让当事人有所参考,举一反三,联系自身,认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纠纷也能迎刃而解。
三、邻里纠纷---换位思考法。不少邻里矛盾纠纷大都是双方缺乏沟通理解所造成的,当事双方都认为另一方故意“找茬”。对于这类纠纷,需要引导双方当事人开展“换位体验”,消除误会,达到和解。
四、土地宅基地纠纷---借力帮助法。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的熟人,是协助化解矛盾的好帮手。在调解工作中,尤其牵扯到当事人自身利益的土地宅基地纠纷,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自己调解了半天,还不及熟人几句话效果好,调解矛盾纠纷中,要善于向熟人、中间人“借力”,“卖面子”,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损害赔偿纠纷---息事宁人法。对于双方都有过错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往往相持不下,互相指责对方的过错,很难分清谁是谁非。对于这样的纠纷重点要从做双方当事人“消气降温”上下功夫,给双方当事人陈述利害关系,解释法律规定,讲清违法行为的后果,告知其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受到何种处罚,促使双方衡量利弊,互相让步,达成赔偿协议。
六、群体性矛盾纠纷---各个击破法。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见一些错综复杂的矛盾纠纷,牵扯数名当事人,导致在调解中纠纷的焦点不易把握,说话的切入点、分寸也不好掌握。针对这种情况,则要对多方当事人分别见面、单独谈话、采取各个击破工作法。对当事人,逐家入户做工作,一事一解决方案,一案一化解对策,打破以往人多嘴杂、起哄闹事的老办法,各个击破,谈好一家签一家协议,说好一人化解一人,如此便能得到较好的调解效果。
七、疑难复杂纠纷---借力联调法。对属行政村辖区内的纠纷,由村委会明确专人进行调处。对属于部门和行政村辖区内需要共同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村委会实行一案专人负责到底,会商调处化解工作方法。在摸清纠纷实情基础上,成立重大矛盾纠纷化解联调联动工作小组,专案研判矛盾纠纷产生的关键点,将疑难复杂纠纷化整为零,在理清辨明每一处矛盾纠纷点后,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合理化调解建议,确保疑难复杂纠纷一次性调处成功。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12/ad692f55-d515-42cf-af91-b87bfd88876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