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施行《社区矫正法》,适应社区矫正工作新变化、新发展,济宁市司法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研究制定《济宁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引(试行)》《济宁市社区矫正档案文书格式(试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在研究制定过程中,做到了领导重视、科学规划、集思广益。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组成专班,县市区司法局积极参与,抽调业务骨干进行专题研讨。先后召开4次座谈会,草拟8稿,反复推敲。同时邀请济宁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专家、领导,对工作指引及档案内容提出意见建议。并拟定于12月1日起在全市印发试行,结合试行情况逐步完善。工作指引分四大块内容,包含八大流程图并附带文字说明。依照《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细化,对各项规定分门别类,对各项权责明晰分解。对执行《社区矫正法》中可能出现的难点、堵点、风险点通过制定具体措施进行化解;对原有行之有效且符合《社区矫正法》精神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提炼;对不合时宜的内容进行调整规范,确保新旧规定有效衔接,增强可操作性。基于工作指引,依据司法部下发的执法档案内容,结合基层实践和工作需要,制定社区矫正档案文书66项。在确保《社区矫正法》各项任务有效落实,规范档案文书的同时,做到执法全程留痕,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执法风险。社区矫正工作指引为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拓展了新思路,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作出新尝试,为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做出了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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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12/6d70282c-c071-45cb-8c21-bfe0f1f9aa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