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创新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驱动学法用法“主引擎”
近日,莒南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对全县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考法。这次考试重在落实莒南县在全省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点工作中创新推行的“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检验学法成效,发挥好领导干部的“头雁”效应、带头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考试内容涵盖“宪法、党内基本法规、国家基本法律”三项公共基本知识和与各部门、机关履职相关的“一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等”部门、行业自选法律知识。根据《莒南县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工作制度》,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80分为合格,考试不合格的,一周内本人可申请补考一次。
自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点工作以来,莒南县作为全省15个试点市县之一、全市唯一一个试点培育县,立足实际,大胆创新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通过以考促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为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供依据和保障。
明确“考哪些人”。积极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协调,使考法成为领导干部任前、选拔必经程序,明确全县拟提拔任用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在任前考察公示后,谈话前,均要参加任前考法,考试成绩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依据。
解决“考什么”。组织专门工作人员筹备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考试题库,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及法治理论、领导干部必学选学科目、时下法律热点、典型案例等内容,为任前考法制度提供资源依据;明确考试比例,将公共法律知识和与领导干部任职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纳入任前考法必考范围提高考法制度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划定“怎么考”。通过制定《莒南县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任前考法的组织实施、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纪律及考试成绩运用等问题,为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落实打好运行基础。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11/2a8d3874-d5a3-496a-bdb1-c81e6f2390e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