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设立广东华商(泉州)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决定
时间:2022-09-07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设立广东华商(泉州)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为律师事务所分所。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zxwj/tfwj/202209/t20220906_59882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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