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部署开展疫情防控后期和疫情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4月20日,陕西省司法厅印发《加强疫情防控后期和疫情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加强疫情防控后期和疫情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方案》指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清醒认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复杂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后期和疫情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轨道作出积极贡献。
《方案》指出,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评估各类矛盾纠纷发生频率、风险等级、潜在危害,研判发展趋势和苗头,增强工作前瞻性。要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发挥法律服务团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为党政机关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咨询论证意见,评估法律风险,提供论证意见。要加强法治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治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要着力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结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做好援企稳岗相关法律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法律纠纷,恢复经营秩序。要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及时就地解决基层各类矛盾纠纷。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方案》强调,要广泛开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组织以党员律师为骨干的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队积极参与重大案(事)件和群体性纠纷应对处置,推进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和律师调解试点,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在调处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律师调解工作优势,健全诉调衔接机制,进一步畅通诉调对接渠道,引导更多适宜调解的矛盾纠纷通过律师调解有效化解。要加强对律师辩护代理案件的指导监督,做好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维护法律正确实施。要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优势,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加强公证服务,发挥司法鉴定机构专业优势,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鼓励法律服务机构为困难群众、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提供费用减免支持。
《方案》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政治保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斗、忠实履职、扎实工作。要精心部署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工作督促。要创新服务载体,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推广有益经验和做法,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便利性、精准性、有效性。要加强表彰宣传,及时发掘、推荐、宣传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第一线的法律服务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向社会展现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的责任担当和广大法律服务队伍的良好风貌。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cfxz/lsgz/254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