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执法决定经过法制审核了吗?

时间:2022-09-21 来源: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组聚焦地方法治建设情况真督实察

  

  “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经过法制审核了吗?有没有专人负责?有没有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督察人员“直奔主题式”的发问,精准聚焦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处处盯紧人民群众利益和政府公信力。

  

  不搞大规模座谈,大量查阅案件卷宗,直指问题要害不回避,现场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七督察组在贵州开展督察,聚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既挖掘成绩树立典型,又查找问题提出建议。

  

  “既然案件已经办结,为什么卷宗里面没有法制机构的书面审核意见?是不是意味着法制审核走了过场?”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农业农村局督察时,督察人员对一起经营劣质农药案的法制审核情况进行详细查问。案件对当事人处罚款500元,没收劣质农药入罚没物品库。

  

  督察现场,瓮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这方面工作确实存在不足,今后一定强化工作流程”。督察人员指出,法制审核不仅不能走过场,而且还必须配备专业的人员,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程序是否合法,提出同意或者存在问题的书面审核意见,保证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检验。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原则上,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

  

  贵阳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有3人,确保了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不过,督察人员现场督察后当即指出意见,法制审核还应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确保5.6万余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激发其活力。

  

  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推行情况,到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每到一地,督察人员深入现场,与当地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力求全面掌握当地法治建设的真实情况。

  

  与县委书记、县长分别谈话,同公安、应急等部门一线执法人员座谈,暗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人员和市场主体12人,电话访谈26家企业,突击查访查阅案件卷宗96件,查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2345年度工作报告等文件100余件……

  

  “开展法治督察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夯实基层法治基础的重要举措。通过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发现真问题、真发现问题,确保督察取得实效。”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七督察组组长万春说。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llqy/20220920/2657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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