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设立福建典冠(涵江)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决定

时间:2022-09-28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设立福建典冠(涵江)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为律师事务所分所。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zxwj/tfwj/202209/t20220926_59994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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