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时间:2022-09-29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日前,营口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营口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李军,副总经理张海玲,原副总经理杨涛,风险部原负责人赵准向巡察组出具虚假说明材料问题。

  2020年6月,市委巡察组对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开展巡察,赵准在起草情况说明时弄虚作假,李军、张海玲、杨涛未认真核实,在不实的情况说明上签字后提供给市委巡察组。李军、张海玲、杨涛、赵准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3月,李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海玲、杨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准受到政务撤职处分,降低薪酬待遇。

  2.营口盖州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伊修江,万福镇政府办副主任何顶安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2016年9月,何顶安受张某父亲请托,在未请示政府相关领导也未通知万福镇某村村委会的情况下,擅自在张某《公益性岗位安置证明表》上加盖该村民委员会及万福镇人民政府公章,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张某通过公益性岗位报名审核。同月,盖州市司法局在对专职社区矫正助理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录取工作过程中,伊修江在未召开局班子会议研究的情况下,决定由其一人负责资格审核、录取工作,致使不符合招录条件张某通过资格审核,经过考试、培训后被录取到万福镇司法所。2022年5月,伊修江、何顶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营口大石桥市沟沿镇北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宝伟对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善问题。

  2017年3月至2021年1月,大石桥市沟沿镇北湾村村民张某未经村委会同意,擅自占用村集体废弃坑塘、变卖村集体财物,张宝伟对其行为未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事后亦未追回违法所得,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张宝伟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2021年12月,张宝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sfjds/system/2022/09/28/0301348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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