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开展全区律师业务质量检查

时间:2020-12-29 来源: 作者:

   为了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行业诚信建设,提升律师业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引导律师行业健康发展,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律师业务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区律师业务质量检查工作。

  检查工作分律师事务所自查、盟市旗县(市、区)司法局检查、自治区司法厅组织抽查、总结通报四个阶段进行。主要对2018年以来全区律师办理的各类法律业务质量和律师事务所档案规范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其中四类情况为重点必查项,即有投诉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必查、新设立未满三年的律师事务所必查、新执业未满三年的律师办案卷宗必查、律师业务数据采集录入情况必查。

  要求各盟市司法局要把建立、健全案件质量检查制度,作为一项内部监督机制固定下来,要与每年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年度检查考核结合起来,将业务质量检查作为日常考核的一项重要手段,有效发挥业务质量检查在律师执业监管中的作用。

  通过质量检查,认真发现和解决律师法律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整改档案管理不规范、律师业务数据信息化汇聚不完整以及律师执业思想不端正、不讲诚信,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对于办案水平不高、业务质量差的律师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律师事务所要以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形式,着重督促落实整改,切实达到业务质量检查的目标。

  来源:内蒙古掌上12348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doc/2020/11/18/113529.shtml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