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清水出广元 “蜀道益行”助力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
□ 刘萍
四川地处长江黄河上游,是国家重要的水源涵养地、补给地和湿地生态功能区。广元地处川北,作为长江上游嘉陵江流域重要生态之地,森林覆盖率达57.22%,有13个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是大熊猫国家公园重要组成区域,充满了绿色活力的蓬勃气息。
自2020年5月笔者到广元市检察院工作以来,深切地感受到广元紧扣区位特点和发展实际,坚定不移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典范城市、中国最干净城市,走出了一条卓有成效的绿色发展之路。在这条道路上,广元检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增强“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的使命感责任感,着力加强对生态环境资源等公益损害问题的检察监督,从探索推进到深入开展、从单纯办案到溯源治理,“蜀道益行”公益诉讼品牌已成为广元检察的亮丽名片。
一、能动履职,公益诉讼推进有力有效
广元检察机关立足市情,全力以赴推进公益诉讼做大做强,助力“千年蜀道、大美广元”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切实当好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建设者、捍卫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为检察机关赋予了生态环境保护新的更大政治责任。广元检察机关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充分发挥党领导检察工作的政治优势,坚持从零起步、步步壮大,推动公益诉讼向阳而生。广元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人大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市人大、市政协联合制定《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市县两级检察院向党委请示报告、向人大专题报告、向政协专题通报公益诉讼工作46次。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政府和政协强力支持,公益诉讼推进有力有效。
生态环境保护是广元绿色发展、绿色崛起的要事,要坚持守土有责,主动靠前担当。“看山看水看四川,四川到处桃花源”。广元“四山四水筑一城”,大山大水大森林、好山好水好生态特质明显,因此,绿色生态是广元最大的优势,是广元发展最重要的战略依托,是当前“拼经济搞建设”的厚重自然资本。全市检察机关使命在肩、主动作为,着眼保护自然、修复生态,依托公益诉讼做“治山理水”检察文章,护航“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互促共赢。制定《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意见》,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92件,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9800余万元,多个案件办成全国、全省“法治样本”。着力“护山”,督促农膜污染、农药包装废弃物整治,复垦复林2600余亩,补植树木8万余株,开展森林防火监督,蜀道古柏保护案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上展示宣传。深化“净水”,督促修复河道岸线土地1070亩,增殖放流鱼苗20余万尾,对嘉陵江、亭子湖等重点水系全覆盖保护,确保“一江清水出广元”。广元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干净正成为广元最鲜明的特征,吸引着八方来客。经验启示我们,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眼生态环境保护广元篇章,用好用活公益诉讼监督方式,更加积极主动地把保护自然的政治责任担起来,促进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二、齐抓共管,携手促进双赢多赢共赢
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协同联动、统筹推进,以“我管”促“都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没有哪个人是旁观者、局外人、批评家,谁也不能只说不做、置身事外”。广元检察机关坚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检察理念,以能动履职的“我管”,促进更广泛合力的“都管”。秉持法治理性,坚持行政公益诉讼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职能定位,准确把握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的方式,让绝大多数案件解决在诉前环节,行政机关对诉前检察建议回复整改率达99.4%,促进了行政机关主动纠错、依法行政。立足川陕甘结合部实际,加强区域司法协作,与毗邻省市检察院协作保护嘉陵江流域、米仓山腹地、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推动川陕甘三地建立“检察+大熊猫国家公园”跨区域保护机制。强化跨部门协同配合,围绕办案协作、资金管理和技术配合,分别与市监委、财政、生态环境资源部门会签专门办法,与市中级法院会商案件管辖、法律适用问题,推动政法、统战等部门推广“公益诉讼随手拍”小程序、“益心为公”云平台。通过多年深耕细作,越来越多的部门单位、社会人士更加了解公益诉讼。要牢牢把握检察监督的权力边界,正确处理依法与能动的关系,善于借助“他”力量齐抓共管,携手促进双赢多赢共赢,让公益诉讼监督效果倍增。
三、用心护佑,以检察温度护航美好生活
生态环境保护是展现家国情怀、检察温度的好事,要带着感情干,用心护佑绿水青山。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人民热切期盼着生态质量的改善。广元地处中国南北气候过渡带,既有北方的天高云淡、又有南方的温婉湿润,让这里生态环境更美好、生活环境更宜人,是苦干实干、奋勇争先的一代代广元人的共同追求。广元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全市干部群众一条心,通过能动检察积极履职,共护优美生态环境建设。扎实开展“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专项行动,推动山林毁损、黑臭水体、危险废物、河道“四乱”等群众深恶痛绝问题的治理,于见微知著中不断夯实社会和谐的民心基础。去年3月,笔者办理的某建材公司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笔者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向法庭和参加旁听的省市代表委员、群众代表出示生态环境受损证据,开展现场释法说理,既教育了被告公司,又宣传了生态保护。很快,被告公司当庭赔付了用60万元补植复绿费用购买的桢楠和杉木树苗,这批树苗后来植入到山林田野间,案件取得了很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看着迎风挺立的新树苗,笔者感到广元公益诉讼正新,绿色广元发展正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祖国大地正新。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这些年,广元检察机关依托公益诉讼职能,努力克难攻坚、创新探索,积极“亮剑”生态环境保护,打造出闪亮的“蜀道益行”品牌。未来,我们还将一路前行一路歌,在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中干出新的更大作为。
作者系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llqy/20221020/2667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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