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非法上路,检察机关溯源治理消除城市安全隐患
2022年10月17日,由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楚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同时,根据检察院公益诉讼请求,楚某某被判令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天内在国家级媒体上就其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在国家级媒体上发布消费警示(已履行)、召回已销售的改装电动自行车并消除安全隐患、赔偿经济损失。
案情摘要
2020年起,犯罪嫌疑人楚某某在经营某电动自行车行期间,明知国家规定《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电池标定电压不得大于48v、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h,仍对外销售非法改装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以此获取非法利益。
截至2021年10月24日案发,楚某某共销售非法改装的超标电动自行车20余辆,销售额达人民币6万余元。同时,公安机关还根据线索一举抓获了销售超标蓄电池的上游供应商李某某等人。
刑事+公益+治理
上海作为超大型中心城市,城市公共安全尤为重要。电动自行车因使用便捷而成为重要的交通工具,但是市场上电动自行车品种繁多,较难监管,一些店主为了追求利益,进行各种非法改装、拼装,导致电动自行车交通、火灾、爆燃等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青浦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没有简单对当事人刑事责任一追了之,而是以“刑事+公益+治理”一案三查模式,通过个案办理,辐射到公益维护,并参与到社会治理。
青浦区检察院以点带面,对辖区内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情况全面排摸,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视情提出发布消费警示、召回并消除安全隐患、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同时推动主管部门强化行业监管,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为基点,与主管部门进行专题研讨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主管部门就此开展专项排查,查处涉嫌相同违法行为门店7家,发布禁止“电动自行车拼、加、改”通告300份,并依法开展城市安全运行专项监督活动,对于辖区普遍存在的飞线充电、违规停放等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问题依法开展监督。
此外,邀请行业人员、法学专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组织研讨会进行探讨,以堵漏建制和立法建议等方式努力实现超标电动车问题的社会治理成效,探索推动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国家标准或上海标准的制定,做好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的一致性认证、产品认证、强制性认证,严厉打击出售三无电池行为,加强行业规范,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检察官提醒
电动自行车近年来已成为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形势不容乐观,而违规改装是引发其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检察机关也将持续关注城市安全管理难点,为居民出行安全保驾护航,以实际行动筑牢城市安全防线,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原文链接:http://www.shzfzz.net/node2/zzb/n4484/n4490/n4508/u1ai164574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