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耐心释法调解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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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海新区法院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化解分歧,保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为辖区企业绿色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原告天津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某商贸有限公司签署并履行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完成并全部投入使用后,被告一直未给付原告相关工程款。由于对工程款数额的争议较大,原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并在二审期间提交新证据,二审调解未果发回重审。
在核对证据时,滨海新区法院法官乔溪发现,证据目录中混杂了当事人模糊的反诉要求和答辩意见,与证据难以吻合。经过询问,被告代理人表示自己并非律师,而是其公司员工,被告因受到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经营出现一定困难,难以承担高昂律师费。
乔溪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和双方公司的合作基础,对双方进行了耐心地依法释明。原被告均表示愿意通过法院进行和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表示原告施工所用的配件不符合被告要求,不应给付既定工程款。法官根据原告提出的调解意见,经多次沟通,与被告初步商定了给付的金额和期限。
在一次反馈被告调解意见时,原告律师家中突发紧急情况,承办法官在安慰代理人的同时,为了不影响案件进度,辗转联系到原告法定代理人的妻子(其在单位管理财务,对工程款的商讨具有重要影响,原告法定代理人在这一问题上听从妻子的财务意见。)继续做工作。
随后,承办法官根据原被告的不同情况,耐心以情释法。
经过反复沟通,最终确定了双方认可的工程款数额和给付期限。双方到法院领取调解书时,纷纷表示,由于法院的调解,既减少了原告的损失,又挽回了双方合作的机会,感谢滨海新区法院为辖区内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0/id/55470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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