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简介
简介:
重庆市司法局为重庆市政府组成部门。2018年10月机构改革,原重庆市司法局与重庆市政府法制办职责整合,重新组建重庆市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重庆市司法局(下设秘书处、综合处)。重庆市司法局内设有办公室、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立法三处、立法四处、规范性文件管理处、社区矫正管理局等机构。重庆市司法局管理市监狱局、市教育矫治局(市戒毒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4个:重庆仲裁办、重庆市公证处、重庆市法律援助中心(参公)、重庆市司法鉴定中心。
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审查。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解释,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协调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承办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承办市政府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务院裁决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和行政裁决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等。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监督刑罚执行、改造罪犯和监狱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八)指导、监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
(十四)管理市监狱局、市教育矫治局(市戒毒管理局)。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