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简介

简介:

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是由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并向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2017年1月20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硕辅为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任命了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标志着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将按照管理权限,对北京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行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现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纪委书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陈雍。

职能:

监察机关的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

监督。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调查。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处置。监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派出的监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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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

电话:010-6383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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