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前身是皖南、皖北人民法院,1952年8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成立,撤销皖南、北人民法院,成立安徽省人民法院。1955年3月,更名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院现有在职在编人员413人,其中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等203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总人数50.4%。
职能:
根据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下级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四)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六)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
网址:http://ahfy.ahcourt.gov.cn/index.shtml
电话:0551—65569999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4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