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法院首用涉侨“异步审理”系统开庭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章宁旦 通讯员 何奎 牟玉春
当事人在国外无法到庭,东西半球时差相隔10余个小时,法院如何破解上述现实难题,顺利开庭审案?不久前,广东省江门恩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就此给出了答案。
李某昂、李某翠两兄妹旅居中美洲的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多年,2018年父亲去世后留下多份遗产,包括房屋两套、车辆、公积金账户余额和社保卡余额等。“我想把老头子的公积金转出来用,但儿女们在国外,又因为疫情被耽搁了好几年。”两兄妹的母亲颜奶奶说,公积金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她,要顺利取出公积金,需要提供所有子女放弃遗产继承的法律证明。
为此,颜奶奶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定她的子女放弃遗产继承,并出具相关法律证明。
然而,约定时间成了问题。基于本案特殊情况,承办法官梁菊仪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决定探索使用涉侨“异步审理”系统开庭。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所谓“异步审理”模式是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创新的一种互联网审理模式,涉案参与方即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和案件承办法官可使用随身携带的手机或电脑,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不同地点,利用零碎时间在网上系统完成诉讼庭审各个环节,与传统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开庭的诉讼审理模式不同。
在“异步审理”过程中,梁菊仪手把手教会颜奶奶在手机上操作“异步审理”系统,认真细致主导双方交涉证据和法庭答辩,并设置一定时间范围内的调解意见征询、确认调解方案等诉讼事项,通过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示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日前,李家兄妹通过涉侨“异步审理”系统确认了调解方案,至此,一场跨越东西半球的遗产继承纠纷案件顺利审结。据悉,这也是广东法院首次采用“非面对面、非同步”“异步审理”方式审结的涉侨案件。
记者获悉,江门法院立足著名侨乡实际,在审理涉侨案件中探索推出多种便民方案,其中包括使用“授权见证通”确认当事人身份,打造“邑侨通”服务站建立海外涉侨法律服务点,建立“邑侨邑路”多元解纷平台高效处置涉侨纠纷,依法维护海内外侨胞权益,受到侨界人士的一致好评。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07/2023-04/05/content_126464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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