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义红:不忘初心,自有芬芳

时间:2021-01-04 来源: 作者:

  

  一项创新机制被省院转发推广并被写入省人大常委会决议,两次荣获全市创新成果一等奖,12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两次记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山东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获评第二届“齐鲁最美检察官”……她,就是山东省沂源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杨义红。从检24年,在领导和同事们眼里,她是干练果断的“好标杆”;在案件当事人眼里,她是敢于担当的硬骨头。

  只有机制畅通了,才能事半功倍

  在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杨义红发现线索收集难、配套制度不完善、监督环境有待优化等问题,不利于工作发展,于是,她逐个击破。

  破解线索发现难,杨义红首先考虑到了健全机制,从内部挖潜。在院党组的支持下,杨义红主持修订了该院的《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意见》(下称《意见》)。

  “杨主任,我在回老家的路上发现一处山体被挖了一大块儿,这是我拍的照片。”“杨主任,这是案件线索移送函”……《意见》实施两年来,该院第四检察部在线索发现与移送、调查取证、信息共享等方面得到其他部门的协助配合30余次。“差不多一半的线索是院内其他部门移交的,公益保护‘军功章’上有他们的一半。”杨义红说。

  沂源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雕鸮、白鹳、白鹤、云雀等多种野生动物在这里安家。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协作,杨义红多次到相关单位走访,组织联席会、座谈会5次,得到了辖区法院、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积极响应,打通了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通道。县政府在该院的积极建议和推动下,发布了全域全年“禁猎令”。杨义红高兴地说:“通过强化部门联动,我们由过去的‘单打独斗’到现在的‘齐抓共管’,形成了真正的工作合力。”

  在杨义红的不懈努力下,近年来,沂源县检察院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该院与县监察委会签了《关于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制定了《公益诉讼案件专家人才库管理办法》,规范了案件办理机制。

  在不断总结中,杨义红推动机制建设实现由“多点开花”到自成体系,摸索出了一条集犯罪移送打击、监管失职问责、损害及时修复、制发检察建议、跟踪督促整改“五位一体”的公益诉讼新模式。近两年来,沂源县检察院公益诉讼业务考核持续稳居全市第一名。“只有机制畅通了,才能事半功倍。”杨义红深有感触地说。

  要干就干到最好

  “要干就干到最好!”这是杨义红的口头禅,也是她始终坚守的原则。

  2010年至2012年期间,杜某先后租赁110余户村民的47亩农用地,用猪肝石、炉渣等石料压实垫平,出租给他人存放各类机械设备、酒瓶等物品。杨义红与该院刑事检察部门联合调查核实,杜某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对土地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大面积的农用地失去了种植功能,其在受到刑事追究的同时,依法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经向上级院汇报审批后,沂源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令杜某对被破坏的土地恢复原状,并进行土地复垦。如不能恢复原状,判令杜某赔偿被破坏农用地恢复原状费用和鉴定费用共计126.42万元。

  案件办理过程中,杨义红先后到3个村走访调查村民30余人,两次与县自然资源局召开联席会,协商制定修复治理方案,3次到现场督促、指导治理。在沂源县检察院依法监督下,杜某将破坏的47亩土地进行有效修复,恢复了农用地原貌。

  只要用心,精彩不请自来

  杨义红常说:“只要用心,精彩不请自来!”她始终坚持“学习强检,创新强岗”思路,不断为自己的“检察生命”增光添彩。

  沂源是沂河的发源地,为保护沂河上游生态环境,杨义红带领办案组在环境资源领域积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在办案过程中,杨义红发现生态环境损害、生态修复等往往涉及大量专业技术问题,检察人员难以做到对这些技术问题的全面了解和掌握。

  针对这些问题和挑战,她提出借助“外脑”的建议,即聘请第三方代表协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在多次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和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咨询商讨的基础上,她主持制订了沂源县检察院《关于邀请第三方代表协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暂行办法》。

  “这次河道治理达到预期效果了吗?我们的鉴定意见,当事人能认可吗?”在办理一起河道修复整改公益诉讼案件中,杨义红邀请了具有水利专业知识的淄博市水利专家、县人大代表、县监察委工作人员,组成“第三方代表”,通过对河道现场实地查看、听取案情介绍、观看视频资料、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河道整改效果进行了专项评议。

  与会代表们对河道整改后是否达到行洪安全和恢复生态环境的要求,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案件的成功办理,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山东省检察院领导对该院创新第三方评估机制专门作出批示,该创新机制获评淄博市检察机关创新成果一等奖,被写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

  不忘初心,自有芬芳。“听见群众叹气她就急,看见群众满意她就觉得一切都值!”作为革命老区沂源县一名普通检察官,杨义红用女子的柔肩担负起了保护公益的检察使命。

  (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申乐国)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xjym/202012/t20201203_4880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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