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李丽:我们代表着党的形象
32年前,21岁的张李丽从山西某野战医院复员后被分配到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行政科,成为一名出纳。年轻的张李丽特别羡慕那些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的检察官,心心念念想和他们一样,为此,她坚定地向着这一目标努力。
1987年,张李丽抓住机会,考入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随后在反贪岗位开启了她书记员的职业生涯,并从书记员一步步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1997年,张李丽光荣地成为一名共产党员。
2002年,石景山区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张李丽秉着“哪里需要哪里搬”的党员精神,来到这个部门。
回顾16年未检路,张李丽办理了近千起案件,都不是简单的审查案件、支持公诉,还有帮扶、挽救、感化……她说:“我们不仅仅是国家公诉人,更是一名共产党员,只要是党员就应该多一份责任。”
16岁的小芳(化名)盗窃手机被抓,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张李丽综合考量各方证据后,对小芳作不起诉处理。然而案件到此并没有完结,了解前因后果后,张李丽发现小芳生活困难,直接回归社会很可能再次犯罪。多次交心谈话后,小芳吐露心扉:她12岁就离家出走,混迹社会,吸过毒,腹部的囊肿因为没钱一直没做手术。看着这个花季少女,听闻她的悲惨遭遇,张李丽决定帮助她。随后,张李丽积极奔走,为小芳申请到北京市“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的帮扶,切除了囊肿,又辗转联系上小芳的父亲,将小芳交回亲人手中。
“也有人问过我,为啥干了那么多本职之外的事,累不累?我的回答是:累,真累。但是,我觉得党员就得多干一点。”张李丽回答得非常朴实。
2017年3月,张李丽接到公安机关移送来的一摞卷宗,里面的照片令她不寒而栗。年仅15个月大的女童琳琳(化名)的尸体全身30余处青紫,琳琳的父母一口咬定孩子的伤是自己磕碰的,而死因是洗澡不小心滑倒撞到后脑勺所致。没有监控录像、没有人证物证,张李丽完全可以作存疑不起诉处理,但直觉告诉她,事实应该不是这样。为此,她仔细研读尸检报告,多次走访法医、儿童医院专家以及法学专家,对孩子伤情进行多番论证。逐一排除其他致死原因的合理怀疑后,张李丽确定,暴力作用导致肺破裂出血是琳琳的直接死因。而琳琳父母多次实施殴打的客观行为与琳琳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从而坐实了这对狠心父母的虐待罪。此后,为了推进家庭暴力犯罪预防工作,张李丽积极撰写案例分析,参与各类普法宣传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案也被评选为当年北京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精品案件。
“年少时的军旅生涯,看多了老党员老军人那种不怕牺牲、甘于奉献的精神。我要向他们学习,做到每个我经手的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对得起共产党员的良心,对得起检察官的职责。”张李丽说。
如今已经53岁的张李丽仍然坚守在办案一线,“我就是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一名基层的检察官,但是在每一起案件中,在当事人的眼里,我就代表着司法是否公正,代表着党的形象。”张李丽的眼神中充满着坚定与自豪,“我会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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