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三分院聚焦任务要求扎实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活动

时间:2021-01-04 来源: 作者: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在充分预热准备的基础上,聚焦“四史”学习教育任务、要求,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活动。

  

  一、聚焦“早”字,做到谋划到位。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史”的重要论述及市委李鸿忠书记关于“四史”学习教育的动员讲话精神。成立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直接抓部署、抓指导、抓调度,各党组成员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确保学习教育高质量开展。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功经验,提前规划设计学习教育推进路线,为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提供坚实基础。

  

  二、聚焦“细”字,做到部署到位。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中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把“四史”学习教育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组织召开“四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就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分工、明确责任人员进行安排部署,切实将“四史”学习教育与检察主责主业一体谋划、统筹推进,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思想动力,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聚焦“实”字,做到配合到位。强化学习覆盖,把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院党组立标杆、当表率,带头抓好“四史”学习教育。各党支部种好“责任田”,把“四史”学习教育纳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与开展主题党日相结合,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组织参观平津战役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强化协调配合,政治部、机关党办等组织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积极发掘、宣传学习教育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办公室充分发挥媒体融合优势,广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宣传报道,切实提升全院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

  


原文链接:http://www.tj.jcy.gov.cn/jcdw1/202009/t20200906_29486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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