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吉林集安检察点亮“数字检察”之光……
随着技术的进步、科技的发展,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在这样的背景下,“数字检察”已经成为检察机关重塑法律监督模式的“新引擎”。
什么是数据检察?
近日,记者深入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检察院采访,见证了他们“数字检察”的先行足迹,感受到大数据时代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深刻变革。
“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找数据’和‘用数据’必须两条腿走路!”集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钦春说。
毫无疑问,从个案数据对比、异常数据研判和类案数据分析中找出“监督源”,这是“数字检察”要打通的“最先一公里”。
集安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数字检察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谋划研究,并提出了“党组抓总、团队主战”的战略思想,以理念先行,抓机制建设,以制度为纲、固数字检察之本,制定出台了《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推进数字检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完善数字检察组织保障,明确“责任田”。成立了以张钦春任组长的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数字检察建设和发展方向、重要思路的研究谋划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的执行,为全面推动数字检察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同时,明确各部门的目标任务,即业务部门主导数字办案,案管部门统筹协调,技术信息部门技术支撑,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予以推进。
推进数字检察与业务融合,织密“数字网”。坚持“个案办理、类案梳理、模型构建”的路径,由个案分析引发类案梳理,通过数据共享归集、碰撞比对,发现类案线索,强化线索核查,开展精准监督。将数字技术融入“四大检察”,通过案件线索相互推送流转,形成业务融合、高效管理的“数字网”。
加强数字检察工作建设,形成“指挥棒”。围绕数字检察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交流会,深入分析数字检察工作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数字检察转向“实战化”。同时把数字检察工作纳入检察人员考核管理体系中,引导、督促广大干警自觉将大数据思维融入日常监督办案之中。
让“数字检察”点亮业务之光成了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全院的共识。“我们将持续落实落细《意见》,加快理念更新、激发部门活力、增添全院动力,探索大数据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上的具体应用,以数字检察赋能检察工作现代化加速推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张钦春成竹在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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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3/2023-06/08/content_126631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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