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 | 马鞍山检察:强化公益保护推动长江岸线综合治理

时间:2021-01-04 来源: 作者:

  

  <第2969期>头版头条 | 呵护好长三角的“白菜心”,检察发力!

  

  <第2969期>头版头条 | 呵护好长三角的“白菜心”,检察发力!

  (12月23日《检察日报》头版、二版)

  原标题:

  呵护好长三角的“白菜心”

  安徽马鞍山:强化公益保护推动长江岸线综合治理

  (记者:于潇)

  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调研考察期间,对马鞍山提出了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新的发展定位。

  “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方针,更是我们检察机关的基本遵循。”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生林认真领会总书记的话语,用呵护好“长三角的‘白菜心’”来定位检察工作。

  “临近‘江鲜’上市时节,会不会手痒,操起了老行当?”这段时间,李生林一直放心不下帮扶对象——韩华(化名)。韩华此前是一名渔民,打鱼为生。“十年禁捕”以来,他上岸开始新的生活。

  “李检,你放心,我一定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我是支持禁捕工作的。”看得出李生林的担心,一番寒暄后,韩华说出这样的话。

  “十年禁捕”,是长江保护的一个缩影。在这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长江保卫战中,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也不曾缺席这场热火朝天的长江保卫战。

  检察监督,重大环保整改工作不缺位

  走在薛家洼生态湿地公园中,远眺长江,江水随风而起;近观园中,绿意盎然喜人,游人络绎不绝。穿梭中,不时有一些前来考察学习的党政干部。

  一年前,薛家洼还不是这个样子。整改前,马鞍山市的长江岸线一直被非法码头、散乱污企业、砂石堆场等占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以及长江生态环境警示片都曾指出过这些问题。用老百姓的话来讲,临江不见江、临水不亲水。

  因钢立市,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钢铁大户,马钢集团自然站在了“风口浪尖”,面临着巨大的整改压力。“我们积极督促涉案企业落实整改。”马鞍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剑华向记者介绍。

  据了解,马钢集团制定了《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马鞍山)经济带实施方案》,从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和长江生态保护工作、推进环境常态化管控几个方面展开整改。

  对于马钢集团的整改措施,吴剑华保持着密切的关注。“截至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已按照整改方案按部进行,有些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六汾河废水处理站目前现场构筑物拆除已完成;六汾河雨污分流工程正在准备相关招标技术资料;第四钢轧总厂脱盐水站反洗水收集处理方案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待进场施工。”他向记者介绍。

  “皖江安666”货轮废水直排,是环保督察发现的另一个问题。就在不久前,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组成省验收组,对马鞍山市“皖江安666”货轮“船舶污水处理设施闲置、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问题整改开展省级验收,认为问题已整改到位,同意通过验收。

  回顾“皖江安666”货轮的整改过程,检察监督也不曾缺位。2020年3月17日,马鞍山市检察院将“皖江安666”案件线索交给和县检察院办理。

  3月24日,和县检察院立案审查,当日即向马鞍山市港航管理局郑蒲港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6月15日,和县检察院对整改情况进行了核实。回访中,检察官发现,“皖江安666”货轮已经采取措施落实污水零排放目标,重新配备了垃圾存放装置以及油污水贮存装置,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培训教育船员规范垃圾、废物处理记录。

  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为此,和县检察院建议此案作终结审查处理。“如后续发现其他问题,办案组将继续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和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晓农表示。

  迎来新生,“龙须沟”告别黑臭

  近年来,河道砂石私挖乱采现象严重,给防洪、通航、长江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涉水工程的正常运行带来严重隐患。

  刘某等14人涉嫌非法采矿一案,是花山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杜美平最近办理的一起案件。

  “2020年5月31日晚至6月1日凌晨,吸砂泵船非法开采江砂9200吨,价值23万元。”“6月1日下午至6月2日凌晨,砂泵船非法开采江砂7500吨,价值19.5万元。”……

  11月27日,花山区检察院对此案依法提起公诉。

  “无计划的采砂不仅给长江的生态环境带来伤害,还会影响河床构造,给堤坝行洪安全带来隐患。”杜美平向记者介绍道。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调研考察,并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对马鞍山提出了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新的发展定位。

  “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方针,更是我们检察机关的基本遵循。”采访中,李生林经常用呵护好“长三角的‘白菜心’”来定位检察工作。

  尖担沟、昭明沟,位于慈湖高新区,曾是人人避而远之的“龙须沟”——水体黑臭、气味刺鼻。

  回忆起曾经的检察监督工作,李生林介绍,花山区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该案的侦查工作,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积极与环保部门沟通协作,推动了问题的解决。如今,两条沟渠已经“告别黑臭迎来新生”,正朝着“长治久清”的目标迈进。

  小题大做,深挖案例的教育引导作用

  雨山区,西濒长江,是长江马鞍山段东岸综合整治的重点区域。

  检察机关如何发力?“我们结合辖区实际,将生态环境保护和公益诉讼检察有机结合,积极探索‘绿色检察’新模式。”马鞍山市雨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宋斌介绍。

  2020年11月20日上午8时50分,雨山区陈家村,杨某、赵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开始庭审。10时13分,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赵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中,判赔渔业资源损失补偿费。

  这是一起并不复杂的案件,将庭审地点放在村委会,主要是考虑庭审的普法教育意义。“附近群众,不少还有沿江而渔的生活传统,还不能充分理解‘十年禁渔’生态保护政策的价值。”考虑政策落地对生活习惯的影响,宋斌在庭审之后,又向旁听庭审的群众提出了两个问题——

  为什么要“十年禁渔”?宋斌从长江生态资源的宝贵说起,谈到了生态环境持续恶化、水生生物资源急剧衰退的现状;谈及了经常可见的小江豚,说起了生态保护的社会经济价值。不提大政策、不喊大口号,娓娓道来,宋斌把政策讲得很透。

  “捕鱼为何要有‘度’?有人会问,长江边上那些小小的捕鱼地笼对长江生态有多大伤害呢?可以说,一条地笼里几十斤死鱼,危害超过‘断子绝孙’的电鱼!”宋斌对本案使用的“新式网纱地笼”(村民称之为“绝户”网)的危害以及为什么作出判罚进行了解释。

  记者注意到,这场发生在陈家村的庭审,借助新媒体,传播效果得到了极大的提升。数据显示,截至11月21日11时,相关话题微直播的微博话题总阅读量达148万余次;抖音、快手直播及全程回看总观看量共140万余次。

  将生态环境保护和检察监督高度融合,在这一理念指引下,雨山区检察院近年来共制发诉前检察建议9件、提起诉讼5件,涉及倾倒建筑垃圾、非法采矿、非法排污等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批环境问题。

  就在近日召开的皖江五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安徽)经济带专项检察监督工作推进会上,马鞍山市检察机关与安庆、池州、铜陵、芜湖四市检察机关达成共识,聚焦皖江流域长江禁捕、长江船舶污染、尾矿库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有影响案件,共同描绘长江沿岸生态文明优美的画卷。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gyssjc/202012/t20201224_30819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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