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元欠条 一面致谢锦旗
时间: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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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申请监督人王某给省检察院民行处送来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他连声向民行处的同志道谢:“谢谢检察院,谢谢民行处!如果不是你们,我觉得这件事真是没希望了。”
原来,王某和妻子邓某离婚后,邓某出具了一张由王某本人签字盖章的10万元欠条。要求王某归还拖欠自己的个人婚前财产。经法院审理后,认为邓某的主张成立,判令王某偿还邓某10万元。王某不服,认为欠条上签名和日期是自己写的,但欠条内容却不是自己写的。王某先后向合肥市检察院、安徽省检察院申诉。省检察院审查认为,本案争论焦点是涉案欠条的真实性问题,根据笔迹鉴定结论,可知欠条的内容书写时间晚于欠条上的载明时间,据此省检察院认定该欠条不具有真实性,并依法向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省高级法院再审后做出终审判决,依法驳回了邓某的诉讼请求。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1403/t20140310_13427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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