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四件案件被评为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
时间: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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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公布了全国检察机关首届“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及承办人员名单,我省选送的“安徽省明光市民政局与王小东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督促起诉案”、“陈宝英等与安徽省桐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纠纷抗诉案”、“叶珍萍等与黄山金桥生态科技工业园区项目建设领导组等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抗诉案”、“左小华等与王腊香生命权纠纷提请抗诉案”等4件案件被评为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自2012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下发《关于开展首届“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评选活动的通知》后,我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初评,共选送案件6件,其中抗诉案件5件,督促起诉案件1件。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统一安排,所有获奖案件的承办人员将被纳入“民事行政检察办案骨干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今后,“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将每两年举办一次。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1306/t20130625_11422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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