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公诉 | 魏志强:面对荣誉,我们唯有更加奋进!
【编者按】2020年初夏,安徽省城合肥迎来一群特殊的“参赛者”,持续五天的业务竞赛,笔试、答辩、辩论,难度逐渐增加、角逐愈发激烈。在这五天时间里,每一位“参赛者”都竭力发挥,接受着脑力、体力、耐力的三重考验。安徽检察新媒体倾情策划“青春公诉”栏目,带您走进全省检察机关第十四届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绽放光芒的那群年轻人的生活,为您讲述他们的公诉青春。
人物简介:魏志强,男,1987年生,2012年进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现任金安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官。
人物讲述
讲述人:魏志强
01 关键词:尝试、挑战
依然记得当时刚进入公诉科,一开始,我的主要工作主要是“复印、盖章、整理资料”以及协助检察官办案并“制作阅卷笔录”,然而正是这些不起眼甚至有些乏味的工作,让我对公诉的工作有了初步了解。
后来在领导的信任下,我开始逐渐办理一些简单的刑事案件。仍记得我主办的第一个案件是一起盗窃案件,对于辨认笔录过程中存在的证据问题,虽然我发现了问题并对办理民警指出来,但当时心里很虚,因为对公安机关办理程序规定及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并不熟悉,又如何能指导他人办案呢?一个案件的办理使我明白,自己业务素养不高就无法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检察官,自己的知识不足,就无法在指导公安办案时让其信服,让人们信服应当靠的是自己的能力。
02 关键词:历练、成长
2017年,我成为了一名检察官。身为检察官,必须能够胜任任何疑难复杂案件,并为其终身负责,这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自身专业性、理论性的学习。在院领导关心爱护以及资深检察官指导的下,我办理的案件越来越多,也让我更清晰的理解入额时的宣誓:使命光荣,责任巨大。
在办理一起强奸案时,被害人系一名中度精神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由于其奶奶的疏忽,导致这个案件的证据收集不及时、不到位,犯罪嫌疑人未能被顺利批捕,在被取保后,到处散播的谣言,说被害方那一个傻子讹其钱财,双方矛盾调和不开,被害人父亲面临妻子的指责、群众的非议,正义不仅没有得到伸张,其家庭也眼看分崩离析。在这个案件中,我两次带着被害人前去鉴定,最后一直到司法部鉴定中心补充鉴定才补强了证据,终将犯罪嫌疑人送上被告席并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在办理王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过程中,王某某拖欠一百多名农民工50余万元,几年时间始终逃避支付,在领导的指导下,该案经过接近一年的时间,多次谈判,终将农民工的工资赔偿到位。
在参与办理汪贤兵等2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作为办案组成员,我和其他同事提前介入,指导案件侦查,终将这个危害一方涉黑组织顺利起诉、判决。
03 关键词:努力、奋进
今年6月15到19日,我以六安市“优秀公诉人”的身份参加安徽省检察机关第十四届公诉人业务竞赛,最终荣获全省“十佳优秀公诉人”称号。我知道这并不是终点,因为这仅仅能够证明这四天考试我取得了好的成绩,但是未来还有十年、二十年的时间,有十个、上百、上千个案件等着我去办理,每一个案件我都要像对待这场考试一样认真分析对待。
青春寄语:“面对荣誉,我们唯有更加奋进” 。
我国台湾地区法学家王泽鉴曾说过:“一个人经由学习法律,通常可以获得法律知识、法律思维能力以及解决争议的能力”,但是一名优秀的检察官除具备上述基本能力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外,还应学习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从而实现法律人更高更远的价值。面对荣誉,唯有砥砺前行。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fc/202007/t20200721_28803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