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公诉 | 杨阳:方寸之间自有天地
【编者按】2020年初夏,安徽省城合肥迎来一群特殊的“参赛者”,持续五天的业务竞赛,笔试、答辩、辩论,难度逐渐增加、角逐愈发激烈。在这五天时间里,每一位“参赛者”都竭力发挥,接受着脑力、体力、耐力的三重考验。安徽检察新媒体倾情策划“青春公诉”栏目,带您走进全省检察机关第十四届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绽放光芒的那群年轻人的生活,为您讲述他们的公诉青春。
杨阳,女,198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在刚刚结束的全省第十四届优秀公诉人竞赛中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总成绩排名第一。
从检8年,曾荣获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芜湖市优秀侦查监督员、芜湖市优秀公诉人、三山区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三山区青年岗位能手等多项荣誉称号,被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记三等功表彰一次。
自2014年7月开始,杨阳一直战斗在刑事检察一线。她说,刚开始办理案件的时候,也曾湮没在繁杂的证据中不得要领,但是在资深检察官的指导下,结合自己的思考总结,逐渐掌握了抽丝剥茧、洞察实质的方法,学会了围绕案件的罪与非罪、此罪彼罪以及其他影响案件量刑的关键事实,去把握案件、分析案情。从事刑检工作6年来,由青涩到成熟,她参与办理了许某某等27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1·29”跨省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案,“4·08”跨省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案,陈某挪用公款案,杨某某等18人赌博、寻衅滋事、骗取出境证件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兢兢业业、察微析疑的刑检战士
在参与办理许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时,由于案件阅卷量大,人数众多,杨阳在办公室整整住了一周。承办陈某挪用公款案时,她在提前介入阶段了解到,该案虽然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但账目混乱,存在“口袋账”的混同情况,给犯罪数额的认定带来较大困难。她在监察机关的办案点工作了两周,期间通过提前阅卷、关注监察机关调查进展,就犯罪数额的认定反复计算、思考、综合把握,最终将该起涉案金额一千余万元的挪用公款案件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也自愿认罪认罚。这起案件的办理也为理顺纪委监委和检察机关的衔接机制、为今后成功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杨阳参与办理的“1·29”污染环境案、“4·08”污染环境案系跨省非法运输、倾倒有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案件。其中, “1·29”案件犯罪嫌疑人共计处置固体废物总量7000余吨,造成公私财产损失500万余元,“4·08”案件犯罪嫌疑人共计非法处置工业污泥2万余吨,造成公私财产损失1000余万元。这两起案件影响重大,在诉前还面临着倾倒废物性质的鉴定、各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倾倒总量和造成损失金额的计算等多方面的问题,杨阳作为办案组的主要成员,克服孕期的身体不适,从审查逮捕阶段到捕后跟踪阶段,围绕污染环境罪的入罪条件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敦促全面补强证据体系,为案件成功起诉和判决做了大量细致艰苦的基础性工作,办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勤勤恳恳、循循善诱的综治工作者
日常工作中,杨阳不局限于就案办案,更注重办案职能延伸。在办理杨某某等人涉嫌赌博、寻衅滋事等罪一案中,她发现芜湖市出入境管理机关在签证条件的审核把关上存在问题,适时制发检察建议,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职能。在办理数起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她发现涉案宾馆没有严格履行住客登记制度,无形中为此类犯罪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据此向三山公安分局制发检察建议,公安分局立即开展了驻区宾馆的通报会,进行行业整顿,取得较好反响。
严厉打击、温情维权的未检工作者
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越来越多,杨阳觉得肩上的责任也越来越重。多个让人痛心疾首的案例促使她认真思考,经过长期的酝酿和筹备,她主笔草拟了三山区检察院“关爱成长,法治护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方案,方案提交获得一致好评和认可。之后,杨阳又认真撰写讲课通稿,制作了生动形象、趣味盎然的PPT,在三山中心小学讲授了活动启动的首场讲座。她的授课方式,理性而不失生动,受到师生们的好评,芜湖市电视台专门就此进行了宣传报道。
杨阳在2015年至2017年担任院团支部书记期间,注重将关爱留守儿童这一传统亮点工作与“关爱成长、法治护航”结合起来,把了解和关注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的法律需求作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能够与孩子们积极互动的青年干警作为主力开展活动。2017年8月,因在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她荣获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荣誉面前,杨阳也时刻告诉自己,要以“耐心、虚心、责任心”为标杆,牢记使命、砥砺前行。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fc/202007/t20200709_28728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