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老单
近日,随着明光市检察院4份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的送达,历时一年多,从初始涉案50人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24人,到最终法院判决11人有罪的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终于尘埃落定。一直为此案奔走忙碌的明光市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老单总算舒了一口气。
回溯到2014年的5月30日,明光中学高中部的小夏和小胡在QQ上聊天,因小胡一句“你怎么像个女孩子一样,扭扭捏捏的”,使小夏心生不满,继而争吵升级,双方互约同学打斗,决一胜负。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参与打群架的学生分别来自于明光市几所中学。
公安机关拘留了涉案的50名学生后,明光市检察院指派检察官老单提前介入此案,老单看到参与聚众斗殴的50名学生名单后既痛心、又惋惜。老单积极参与到公安的调查取证中,对50个学生犯罪事实与证据进行一一甄别,发现很多学生只是在现场,而无打斗行为,在与公安机关的数次协调后,他说服公安机关对26名犯罪嫌疑人给予撤案处理。最终,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24人。
“24人,打击面是不是还是大了?”拿着手上的案卷,老单陷入了沉思。由于未成年这类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如何既能有效预防与打击未成年人犯罪,又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成为他办理此案首要考虑的因素。他一门心思扎进案卷中去,对公安机关的证据进行一一核实,功夫不负有心人,9名参与斗殴的学生并非是首要分子及积极参与者,他们有的是碍于同学义气,不得不参与到打斗中来。经检委会讨论,这9名学生不构成犯罪,决定不起诉,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
当公安机关再一次移送此案到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后,犯罪嫌疑人从24人变成了15人,想着提审时一个个稚嫩的面孔,老单仍感揪心,“人生漫长,这些小孩子才十几岁,成绩又好,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能不能再给他们一次机会?”老单认为4人情节较轻,附条件不起诉可行,检委会讨论的结果支持了他的意见。最终,对其余的11名首要分子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3月17日,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11名罪犯1年到3年不等有期徒刑,宣告缓刑1年到5年不等。法院判决书送达后,明光市检察院按照规定,将这些未成年人罪犯的档案封存,不影响他们的学习和生活乃至日后的工作。
令人欣慰的是,回访中,明光中学的校长告诉老单,这些学生学习很用功,目前均已考上了大学。(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王德生)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fc/201512/t20151202_17227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