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至9月海南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6580人,同比下降29.8%。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896人,同比下降7%,不捕率为22.4%,同比增加4.5个百分点。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10468人,同比上升6.2%;决定不起诉1874人,同比上升84.6%,不起诉率为15.2%,同比增加5.8个百分点。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9369人,占同期审查起诉审结人数的78.36%。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1252人,同比上升91.1%。诈骗罪中,利用电信网络手段的情形最为突出,共1053人,同比上升88.7%,占起诉电信网络犯罪总数的84.1%。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112件;批准和决定逮捕87人,占审结数的83.7%,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高6.1个百分点。对移送起诉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审结134人,占需办理案件的85.9%,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低1.1个百分点。其中,决定起诉121人,占审结数90.3%,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高5.5个百分点。从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共涉及15个罪名,以诈骗罪为主,受理提请批准逮捕69人,占涉疫防控案件受理总数的67%;受理移送起诉75人,占49.3%。其他数量较多的罪名是:寻衅滋事罪,受理审查逮捕6人、受理移送起诉5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受理审查逮捕4人、受理移送起诉19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受理审查逮捕4人,受理移送起诉25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1.立案监督。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851件,同比上升50.9%,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655件,占监督数的77%,同比增加6.9个百分点。2.纠正漏捕、漏诉。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98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起诉同案犯126人,同比分别下降44%、17.1%。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04件次,同比上升40.8%,已纠正403件次,监督采纳率为80%,同比增加9.3个百分点。4.刑事抗诉。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00件,同比下降1%,法院同期审结83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61件,占审结总数的73.5%,同比增加8.1个百分点。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7件次,同比上升1.64倍,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24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64.9%,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34人,同比下降88.4%;同期已纠正57人,占提出数的167.6%。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63件,同比下降12.5%;同期已纠正55件,占提出数的87.3%。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77人,同比上升1.2倍;同期已纠正69人,占提出数的89.6%。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8件,同比下降61.9%;同期已纠正5件,占提出数的62.5%。对超期羁押,书面提出纠正6人,同比上升50%;同期已纠正6人,占提出数的100%。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9人,同比上升90%,起诉19人,同比上升72.7%。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460件,同比下降2.1%。同期审结498件,同比上升6%。提出抗诉39件,同比上升77.3%,法院同期审结48件,再审后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共46件,占审结数的95.8%。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9件,去年同期为1件,法院同期采纳13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80件,同比上升86%。同期审结76件,提出检察建议61件,同比上升1.77倍,占审结数的76.3%。法院同期采纳38件,占提出数的62.3%。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85件,同比上升70%。同期审结92件,提出检察建议55件,同比上升1.62倍,占审结数的59.8%。法院同期采纳41件,占提出数的74.5%。
(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4件,去年同期为0件。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87件,同比下降1.1%。同期审结76件,同比下降6.2%。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同比下降50%。法院审结抗诉案件1件,再审后改判。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8件,同比上升3.5倍。提出检察建议5件,法院同期采纳11件,占提出数的61.1%。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31件,同比上升40.9%。同期审结27件,提出检察建议22件,同比上升46.7%,占审结数的81.5%。法院同期采纳16件,占提出建议数的72.7%。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872件,同比下降6.6%。立案705件,同比下降17.4%,占受理总数的80.8%,其中民事类立案57件,同比上升2.56倍,行政类立案648件,同比下降22.7%。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607件,同比下降21%。其中,发出民事公告50件,同比上升3.17倍,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8.2%;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557件,同比下降26.3%,占91.8%。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454件,占74.8%;食品药品安全领域82件,占13.5%;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3件,占3.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3件,占0.5%;其他领域45件,占7.4%。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21件,同比上升6倍,占立案数的3%,同比增加2.6个百分点。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9件,同比上升5.3倍,占提起数的90.5%;行政公益诉讼2件,去年同期为0件,占提起数的9.5%。2020年1至9月,法院审结18件,其中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起诉16件(民事公益诉讼12件,行政公益诉讼4件)。
(四)办案效果。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耕地、湿地、草原、水域451.657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5483吨;督促关停和整治各类企业105家;督促查处、收回销售、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15公斤。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39人,同比下降12.9%;不捕258人,不捕率为37%,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14.6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92人,同比下降26.5%。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516人,同比上升8.9%;不起诉251人,不起诉率32.7%,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17.5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793人,同比上升30.2%。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主动开展社会调查527次,同比上升65.2%;委托开展社会调查224件,同比上升3.15倍;开展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53件,同比上升9.6倍;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182次,同比上升12.3%。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700人,批准和决定逮捕758人;受理移送起诉黑恶犯罪2197人,决定起诉1654人。批准、决定逮捕黑恶势力“保护伞”6人,起诉25人。
(二)打击毒品犯罪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毒品类犯罪嫌疑人775人,同比下降64%,批准和决定逮捕621人,同比下降68.7%。共受理移送起诉毒品类犯罪嫌疑人885人,同比下降60.4%,起诉968人,同比下降54.4%。起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890人,同比下降55.8%,占起诉毒品类犯罪总人数的91.9%;容留他人吸毒70人,同比下降27.8%,占7.2%。
(三)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批准逮捕72人,起诉99人;对涉“套路贷”犯罪批准逮捕2人,起诉40人;对“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起诉5人。对影响扶贫工作犯罪批准逮捕1人,起诉5人;对35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济,发放救助金56.1万元。
(五)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3764件,其中,检察长办理的占12.6%;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占87.4%。所办案件涵盖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检察、职务犯罪侦查、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犯罪检察、控告检察、刑事申诉检察等主要检察业务。
(六)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96人次。其中,县区院70人次;分市院18人次;省级院8人次。
原文链接:http://www.hi.jcy.gov.cn/M101/view/657772/0050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