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龙华区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拟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不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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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司法公信力,保证人民群众对检察办案活动的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龙华区院于2020年8月20日对一件拟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进行不公开听证,听证活动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区人大代表、侦查机关代表、辩护律师及被害人参加。
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就拟对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的理由进行阐述。随后,人民监督员及各听证人员分别对案件处理发表了意见,人民监督员同时结合案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经评议,参与听证人员对检察机关拟作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均无异议。会后,承办检察官结合案情和听证会意见对该案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该案系龙华区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办案活动的首例案件。会前,捕诉部门、控申部门共同提出邀请人民监督员的意见,案管部门接收意见后,提请海口市院案管部门商请市司法局抽选了1名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本次听证活动的开展,为区院继续探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业务活动积累了经验。
(据龙华区院案管部门材料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hi.jcy.gov.cn/M101/view/657771/005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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