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人民检察院61份检察建议守护青山绿水
今年以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聚焦群众关切的问题,摸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3件,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1件,行政单位回复整改51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已调解结案。“等”外领域案件办理位居吴忠市第一。
该院持续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办案工作稳进、提升,较2018年、2019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74.3%和48.8%;加大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力度,一大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得到整治和修复。通过办案共恢复和复垦林地、耕地、草原、湿地等各类土地153.52亩,督促拆除违法建筑物2处,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0.68余公里,督促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5家,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25万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4处,挽回和追缴国有财产9.7万元。所办理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2020年全区十大典型案例,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效力和司法公信力。
近年来,该院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方案》,主动向盐池县委、政府和人大报告重大决定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盐池县委、政府出台了支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文件,市、县人大常委会也对该院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公益诉讼工作获得充分肯定。通过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利用“两微一端”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单位部门的沟通协调,多次召开“圆桌会议”,会签相关文件,建立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良性互动的积极工作关系。与内蒙古鄂托克前旗检察院、陕西省定边县检察院共同签署跨区域协作意见,建立三省区交界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
开展环境保护领域专项监督,聚力守好绿水青山。对非法倾倒垃圾、扬尘污染等破坏环境资源的主要领域进行摸排调查,高效办理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成功办理了全县乡镇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系列案件,通过及时给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和与行政单位部门的沟通协调,妥善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聚力维护食品安全。以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和网络餐饮为监督重点,办理了4件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执法部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监管,消除了群众在餐饮安全上的顾虑;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回头看和“联手治乱象合力护资源”专项监督,聚力水源地生态及境内资源保护。与县河长办率先在全区试点共同制定“一河一检察官”制度,对全县河道“四乱”问题进行“地毯式”摸排。联合多家单位部门,共同针对资源保护问题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及时督促职能部门履职;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聚力生态修复全程监督。
今年以来,该院共探索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等”外案件15件,为全区提供可借鉴的“盐池经验”。结合盐池县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契机,助力废品回收行业规范管理。通过“地毯式”的摸排,发现存在管理缺失、消防隐患等诸多问题,对相关职能部门发送诉前检察建议;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针对国道附近货车违停造成的连环损害社会公益问题,通过齐防共治且具有针对性的办案方式,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规范辖区冥币市场管理;围绕“盐池滩羊”的地方特色品牌,对全区范围内在售的“盐池滩羊”进行品牌调查,为保护“盐池滩羊”品牌贡献检察力量;开展境内长城及文化遗址保护专项行动。
该院紧盯野生动物资源破坏问题,助力源头防控。认真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加大野生动物资源司法保护力度,结合疫情防控宣传活动,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500余份;紧盯医疗废物废水污染问题,助力安全处置。重点围绕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违规处置医疗废弃物问题,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网;紧盯医疗防护物资不合格问题,助力依法防疫。疫情防控期间,派员分组对全县药店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非法制售不合格口罩、防护服、额温枪等涉疫防护物资情况,积极开展公益损害调查,助力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医疗防护用品行为。
今年,该院探索运用公开听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代表、企业代表和律师代表进行公开听证,通过更新传统的书面审查模式,开启与行政机关面对面、开放式的办案新模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代表、企业代表和律师代表的意见建议,增强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透明度,提高了公益诉讼监督的精准性,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JCJD/2020/12/23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