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检法两院会签《意见》 共同向虚假诉讼“亮剑”

时间:2021-01-04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日前,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会签《关于强化联合防范和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十九条,从案件线索移送、证据调查核实、办案协助配合、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信息共享等方面作了规定,为联合打击防范虚假诉讼提供了指导规范。

      《意见》指出,在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过程中法院、检察院依法运用调查、审判、抗诉、执行等多种手段,积极做好虚假诉讼查处工作;检法两家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协调处理相关重大案件,并定期就虚假诉讼案件的防范和查处情况、典型案例进行交流。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对妨害诉讼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虚假诉讼案件进行监督的同时,可以建议法院对相关诉讼参与人给予惩处;对构成犯罪的相关人员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此次两院联合会签《意见》,通过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和规范办案流程,将对共同遏制虚假诉讼行为、提升防范惩治效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2019年以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院的安排部署,强化监督意识,主动积极作为,认真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主要通过积极参加上级检察院组织的民事虚假诉讼检察实务培训,提升民事检察人员的法律素养,增强“发现问题、找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扫黑除恶”核查线索工作,主要排查举报有虚假诉讼的案件情况,主动和公安机关对接,分析研判案件,进一步梳理有价值的线索;针对涉及虚假诉讼案件线索,采取共同会商、调查核实、司法鉴定等多种方式查微析疑,提高成案率,增强办案效果等措施。

      截止目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53件,其中提请抗诉20件,上级院支持9件,法院改判8件;提出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2件,法院裁定再审16件,改判5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移送刑事犯罪线索10件12人,追究刑事责任1案3人。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JCJD/2020/12/22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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