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证事实,该如何理解?
时间:2023-10-24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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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讲究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在实际情况当中,并不是所有的事实都需要证明。这就是法律规定的免证事实。今天小政和您聊一聊,那些不需要证明的事实有哪些。
以下6种,要记住
1、众所周知的事实
也就是公众和法院工作人员都知道,显然存在、显然成立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无需举证
3、可推定的事实
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够推定出来的事实
4、已生效法院裁判文书中所确定的事实
5、仲裁机关的生效裁决中所确定的事实
6、公正机关公正文书中所确定的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此六种免证事实,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其法理基础在于可以节约诉讼成本,有利于维护生效裁判、裁决、公证书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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