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无小事,毒杀售卖毒狗肉终获刑
“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这是民间某些食客对狗肉的褒奖。暂且不论狗肉能否食用的争议,但在这看似美味大补的肉块里,可能隐藏着致命的剧毒。
2022年9月的一天,张先生神情焦急的来到巴彦镇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家中养了十多年的中华田园犬不见了。
报案当日中午,张先生没有像往日一样看见卧在门口的小胖狗,随后便在其经营的超市台阶上发现了血迹,其连忙查阅监控录像。这一查不要紧,张先生在监控中听到“嘭嘭”两声后,发现有人将家中小胖狗射伤并带走。
除了张先生之外,也有群众陆续报警,反映自家的狗被偷了。经调查走访和调阅案发地周边监控,民警发现这些偷狗案件均是同一男子所为,分析研判后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2022年9月17日,李某某在租赁院落正在装车发货的过程中被侦查机关当场抓获。李某某到案后交代了自己的作案方法:“我在网上购买了弩和麻醉针,看到有狗的话,我就用弩弹射麻醉针,狗在被射中之后1到2分钟就失去意识了,我就把狗拿走,然后进行加工处理。”
侦查机关在被告人李某某租赁的院落中查获管制弩3把、飞镖31只、蜡丸11颗、白色塑料罐(内有白色粉末物质,重193.29克)一个、椭圆形白色块状物质(78块,重1,138.9克)一袋、加工狗肉脱毛机一台、冷库一处,狗胴体557只( 重6939.1公斤,价值人民币319199元)、挂钩、灶台等。
经鉴定,查获的飞镖中检出琥珀胆碱成分,查获的蜡丸及白色粉末物质中检出氰化物,查获的椭圆形白色块状物质中检出氰化物、平均含量为70%;查获的狗胴体中检出琥珀胆碱、琥珀单胆碱的狗胴体占总数的83%,检出氰化物的狗胴体占总数的7%,未检出琥珀胆碱、琥珀单胆碱和氰化物的狗胴体占总数的10%。
经本院审查,被告人李某某长期生产、销售狗肉,2021年6月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西乌素图村租赁院落一处,并安装了冷库,购买了脱毛机等简单加工狗肉的设备。被告人李某某利用其购买的管制弩、飞镖及有毒蜡丸等作案工具,使用偷盗的车牌、驾驶汽车在呼和浩特市市区及周边旗县,多次射杀或盗取流浪犬、家犬,并运回租赁院内,经脱毛、去除内脏等简单加工后,通过快递物流等方式将狗胴体销往湖南、河北等地贩卖牟利。
被告人李某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琥珀胆碱及有剧毒的化学物品原料氰化物,情节严重,2023年3月22日,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最终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对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李某某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本案中,对狗主人来说,狗是其家人和朋友,金钱弥补不了朝夕相处的感情。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特别是夜间更要加强防护免遭财产损失。若发现家犬丢失,请及时报警。同时也提醒喜欢吃狗肉的人,莫贪口腹之欲!不要食用来源不明的狗肉,小心狗肉中存有的残留毒素危及生命健康。
(杨晓伟 王佳希 张青)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pfxt/65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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