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和平区公共法律服务这些事

时间:2021-01-08 来源: 作者:

  

  记者: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天津市和平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福明,围绕和平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深入交流。

  杨福明: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一起聊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这个话题。首先,我来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简要的背景介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的要求,市委十届六次全会作出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部署,按照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平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覆盖全区居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公共法律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司法行政部门统筹提供,旨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和平区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具体包括: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公证、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等法律服务;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

  经过三年时间的整体协调推进,不断优化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提升实体平台建设,升级法律服务团队,和平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年一个台阶,连续两年列入和平区二十项民心工程,三年实现跨越式发展。目前已经建成区、街、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配备专业法律团队驻场服务,多渠道开通电话和网络平台进行法律咨询、受理和审批法律服务事项,64个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随时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我们将实体服务与线上服务深度融合,形成了覆盖全区,辐射周边,服务全社会的和平区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模式。

  记者:现在,大家应该对“公共法律服务”有了一定的了解,但究竟公共法律服务能够让我们享受到哪些具体的法律服务产品,是不是免费的;有哪些途径可以方便快捷有效地寻求到法律的帮助;公共法律服务是不是真正能够解决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法律困扰呢?带着这些问题,杨福明局长能否为大家解答一下。

  杨福明:我想用三个字来概括和平区公共法律服务的优势,或者说是特点,即“惠”、“速”、“达”。“惠”是指公共法律服务的公益性和普惠性;“速”是指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捷性和高效性;“达”是指公共法律服务要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惠”——公益性和普惠性

  公共法律服务是与一般法律服务(或称市场化的法律服务)相对应的,着眼于社会效益,以非营利为目的。目前,和平区面向全区居民群众提供的普法宣传,驻场、驻群法律咨询服务、各级人民调解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都是完全公益性质的,不会向群众收取费用。

  唯有公证服务有其特殊性,是按照不同事项、不同标的来收取相应公证费的。近年来,和平公证处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和平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探索惠民的新思路、新途径,实现以下公证事项减免收费,一是免费为年满80周岁生活困难的老人办理遗嘱公证及遗嘱保管。二是免费办理人体器官(组织)和遗体捐献公益类公证。三是对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和其他有实际困难的家庭所申办的公证事项,减免相关公证费用。减免的事项和范围还在逐步增加中。

  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和平区全面推行,和平区政府每年拨款数百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公共法律服务的高效运行和充分供给。抓实“社区”这个社会治理的最小单位,“社区律师法律顾问+司法社工”成为全区64个社区的标准配置。同时,和平区在全市率先创新实行司法社工工作模式,专人负责管理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事务,协调社区法律顾问、综治、民政和公安等方面,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等基层综合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切实将惠及全体居民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在社区落地见效,让每个人都有享受公共法律服务的机会,实现均等、普惠的实际效果。

  “速”——便捷性和高效性

  在以上均等、普惠的基础上,和平区如何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提速增效呢,这里要介绍一下和平区公共法律服务的三大平台,从中可以找到答案。

  其一是区、街、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000平米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有公证、法律援助、律师咨询、人民调解、心理咨询等服务窗口,周一至周六全天办公,实行一站式受理,联动转办,让您进一个门,办几件事;依托六个司法所建立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个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均配齐专业法律服务力量,满足您的日常法律服务需求。

  其二是电话热线平台。和平公证处已开通4006138895的24小时免费咨询热线,全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也随时为社会提供专线坐席服务。

  其三是各类网络平台。借助“12348”天津法网,和平区的法律援助申请只需登录法网,动动手指就可完成申请程序。和平公证处也已开通微信受理公证业务渠道,申办和查询公证业务。有效将网上咨询、申请、审批和受理一体化,实现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

  下面,着重介绍一下和平区的特色服务——微信群。网络和手机已经成为群众生活的必需品,司法惠民服务也搭乘新技术的快车,高速前进。和平区在全市率先建成覆盖64个社区的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司法社工、公证员、律师长期驻群服务,每日推送法治热点、时政要闻。在微信群里您可以随时咨询法律问题,第一时间就有相关工作人员给您回复,省去了居民在往返路途和排队等候的时间。在法律顾问微信群的基础上,又因地制宜组建了新市民、老年人、残疾人、工商户等专项微信群,将普惠与精准相结合,实现司法惠民零距离。目前,和平区已建立服务微信群72个,在群人数4000余人,被居民群众誉为“法律顾问掌中宝”。

  现在,微信群常态、快速、便捷、精准服务,不仅赢得辖区居民的信任,而且已经名声在外,外区的居民也慕名前来。2018年4月,家住外区的居民张阿姨听朋友说和平区各个社区都有法律微信服务群,于是,慕名来到了劝业场街兆丰路社区居委会,向司法社工诉说了自己的烦恼:“我父母现已去世,留下一套私产房,过户给我大哥了,我大哥终身未娶。现在我大哥去世了,我二哥的儿子说房子归他一个人所有,一个对老人不管不问的人怎么能独自霸占房产呢?我们该怎么处理这套房产呢?”司法社工当即帮助张阿姨加入了兆丰路社区法律微信服务群,驻群律师称:“您可以直接到房管局咨询房屋过户的手续。”之后,张阿姨去过房管站、派出所咨询办理,但事情进行得并不顺利,司法社工又约张阿姨到社区来,与律师面对面进行线下交流。律师建议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自己的权益,张阿姨称自己七十岁的人了,从未打过官司,怕办理起来更麻烦。司法社工与律师耐心为张阿姨讲解,主动为其准备应诉前的资料,其后多次拨通电话,询问事情进展。最终,张阿姨在微信群中反馈,通过诉讼程序赢得了24万元的房款份额,侄子当场向张阿姨赔礼道歉。张阿姨表示这个结果超出了自己的预期,没有微信群,没有律师和社工的帮助,事情不会得到如此圆满的解决。

  通过以实体平台服务为主,以电话、网络平台服务为重要补充的服务形式,织密了公共法律服务三级互联,线上线下,24小时×7天服务的无缝衔接网络,切实做到服务见效、提速便民、发展升级。

  “达”——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和平区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功能定位,抓住人民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积极引导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通过公共法律服务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使全民共享法治建设成果。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采访中,杨福明以两个例子来展示他们是怎么书写公共法律服务这张试卷的。

  第一个例子是一起农民工集体讨薪案件。

  2018年8月4日,18名农民工集体来到和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帮他们讨要被拖欠的工资。值班律师详细了解了案情,第一时间启动紧急情况预案,及时开通维权“绿色通道”,立即为他们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经了解,这些农民工是和平区某餐饮企业员工,营业场所坐落在和平区大型餐饮娱乐综合商城内,现老板共拖欠工资近15万元,有些人已身无分文,三餐不饱。而且案情对他们十分不利。一是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二是没有考勤记录,工资是老板从个人账户支付,无法查证每人究竟是欠了多少工资,这种情况要走法律途径可谓难上加难,胜率极低。服务中心快速组建了法律援助律师团,集中对此案进行了专题研讨,制定出积极促调的工作方案。我们与时间赛跑开展工作,7日,企业老板在多方压力下终于出面对话,律师团抓住机会,从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从经商到做人,跟企业法人耐心沟通,经过几轮的谈判,与企业达成和解协议,18人领取了薪金。

  “看到18名农民工兄弟领取薪酬后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我想他们一定是重燃了生活的信心,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是满意的。”杨福明说。

  第二个例子是和平区博大法律服务所在市信访办接待来访群众的事例。

  自2016年10月以来,博大法律服务所参与在市信访办值班接待,化解信访纠纷。一次,一名中年男子从蓟州区来到市信访办咨询,说他和朋友合伙搞运输,由于经营不善,面临散伙,而朋友却将之前许诺分给他的运输车转卖给第三方。他一气之下到法院起诉第三方,要求退回运输车,而法院判决第三方胜诉,这让他怎么也想不通。根据判决书中所列的“第三方善意取得”的条款,孙国军耐心向该男子进行解释,最终他接受了判决结果。孙国军说:“首先,你要尊重来访者的表达欲,让他们把心中的疑惑或不满讲出来,还要把人情、法律结合起来进行解释,才能让他们心服口服。”正是由于耐心的解答和释疑,法律工作者们让很多来访者解开了心中的疙瘩,从而息访息诉。

  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各领域各群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未来几年,公共法律服务的普惠性、公益性、多元化将进一步增强,以满足更多不同法律服务需求。和平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恰逢其时。杨福明代表和平区司法局做出承诺,和平区公共法律服务将沿着“法治宣传育民、法律服务利民、人民调解为民、公证法援惠民”的思路继续务实创新,不负人民所望。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rw/rwft/tjcaw-ihqfskcn17777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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