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法院创新“固堤护岸”模式办理生态案件

时间:2023-11-15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南靖县人民法院在一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中适用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并创新“固堤护岸”水土保持修复模式,取得较好成效。

  2017年初至2020年8月期间,被告人张某龙、张某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人在九龙江支流西溪河畔非法开采河砂、黏土。两名被告人的行为造成了九龙江西溪支流矿产资源损失及生态环境破坏,且无法进行原地修复。

  为做好生态修复工作,南靖法院聘请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库成员、漳州市水利局河湖科副主任姚立军担任该案技术调查官参加诉讼。诉讼过程中,张某龙、张某艺自愿缴交生态修复金用于对九龙江西溪支流坂场溪水土保持进行异地替代性修复,并提交由第三方机构编制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技术调查官多次现场勘查、论证,对修复方案发表技术意见、提出改进建议,认为此案采用“固堤护岸”水土保持修复模式,可有效预防和治理九龙江流域水土流失。

  最终,南靖法院以二被告人具有自愿认罪认罚、履行异地替代性修复义务等悔罪表现,当庭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龙、张某艺有期徒刑1年2个月、8个月,并适用缓刑等。

  (魏明东)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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