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检察院高质量护航乡村振兴——绘就乡村新图景
□徐林煌 邹丽雯 江玲玲
清流大地上,远山如黛,碧水如镜,一幅景美、村富、人和的山水田园画卷在眼前徐徐展开。
近年来,清流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聚焦检察主责主业,推动检力下沉、工作重心下移,着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法治服务和法治保障。
绘就乡村法治“新图景”
2022年4月,清流县委政法委充分统筹执法司法资源,建立由法官、检察官、警察、城管、司法等“五员”构成的社会治理轮值干部库,推动轮值队伍下沉基层参与社会治理,促进构建基层法治良序。
清流县检察院积极融入县委中心工作,全员进入乡镇村组入户访查,多层次、全方位收集民意。
“没想到检察官会到地里发传单,这是真正把法律知识送到家门口了!”10月20日,清流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进田间地头,通过面对面、零距离答疑解惑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将检察温情送到群众的心坎上。
该院积极推进“法治下基层”,以座谈会、夜谈会、田间普法等形式,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乡村振兴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讲到位,将执法司法职能延伸到村居社区,努力把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
同时,清流县检察院主动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选派2名干警挂村任职,主动加强与乡镇、党委的沟通联系,帮助村集体以资源参股、资金入股等方式对接县重点企业投资项目及太阳能发电项目,实现村财增收40%,助力擦亮富民产业名片,以产业兴旺助推乡村振兴。
“‘人和事了’是乡村治理的关键,通过开展‘五员轮值’,下沉法治力量,能更加贴近群众,从根本上帮助解决群众关心‘急难愁盼’的身边事,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清流县检察院机关党支部书记赖传根说。
奏响乡村善治“和谐曲”
“将来我们一定要做‘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的好少年,成长为有担当、有责任感、对社会和国家有帮助的人。” 孩子们坚定地说道。
今年6月,在三明市检察机关“麒麟未士” 检察巡回工作周·清流站活动期间,三明市检察院检察长董斌等领导以及清流县未保成员单位代表,为20名留守、困境学生送上慰问金和“爱心大礼包”。
为进一步关爱乡村留守儿童,帮助其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清流县检察院牵头关工委、民政局等8部门成立“春蕾幸福家”家庭教育工作指导站,形成以检察为主导、妇联为主体、基层组织共同参与的“春蕾安全员”队伍,通过走访摸排,完成全县716名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的关护建档工作,为53名困境儿童并提供慰问金。
“对于留守儿童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必须紧紧依靠相关部门共同搭建维护留守儿童权益平台,做到风险隐患联查、信息情况联通、社会干预联治、依法处置联动、救助帮扶联手、共同密织社会化维权网络。”该院持续优化司法救助,与民政、妇联等部门共同构建“主动救助、上下联动、多元帮扶”机制,为农村地区6名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17.7万元。
清流县检察院在用心用情传递检察温度的同时,围绕社会治理中的“堵点”“难点”“盲点”,通过做好案件分析、调查研究、延伸监督增加司法办案“附加值”。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农村地区手机通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泄露客户个人信息问题,该院通过“刑事+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办案、检察建议促通信公司堵漏建制,推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规范化治理,以检察监督促社会治理。
守护乡村环境“高颜值”
“之前听说这个垃圾会挥发有毒气体,我可担心了,现在垃圾被清理干净,我悬着的心总算放下来了。”随着铝灰被“无害化”处置后,清流县某镇村民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2020年9月,陈某某等三人为赚取铝灰处置费用,在不具备专业资质的情况下,从浙江省某地调运铝灰至清流县某镇倾倒,倾倒铝灰称重合计2000千余吨。
案发后,清流县检察院迅速反应,依法督促生态环境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并立即成立“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提前介入,对案发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在办理该案时,强化对非法处置铝灰产业链条打击力度,追诉涉案人员8名,依法追究其连带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以诉前检察建议跟踪铝灰危险废物后续治理,督促铝灰堆放地属地政府完成铝灰“无害化”处置。
2022年以来,清流县检察院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依法办理造成土壤污染、非法采矿等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犯罪案件29件;推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在乡村环境保护领域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6件。推动检察建议与代表建议双向转化,与省人大代表形成代表建议,共同推动省有关部门制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修订行业用水定额,规范水资源使用。
此外,该院还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为重点,与乡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280万元用于农田复垦、农贸市场改造以及生产道路硬化、路灯、粮库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为民办事,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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