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年轻干部泄密被查!

时间:2023-12-06 来源:西藏长安网 作者:佚名
年轻干部走上工作岗位,在学好练好办文、办会、办事等基本功的同时,切不可忽视学习保密知识、遵守保密纪律。否则,稍有不慎就可能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甚至造成泄密后果,既影响个人前途,更会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损害。

  典型案例

  案例一

张某大学毕业考入某基层单位,因工作表现突出,28岁便被提拔为部门副职,是当时最年轻的中层干部。张某在顺利成长的道路上渐渐放松了警惕,在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某次开会领取了3份涉密文件后,张某并未按要求送回单位妥善存放,而是直接带着文件回到家中。回家后,他在与亲属李某的交谈中透露了文件内容,并将文件交予其浏览。李某竟趁张某不备,用手机拍摄了文件。随后,有关部门发现这3份文件被发送至境外,并造成恶劣影响。经查,李某受境外机构指使,长期伺机窃取我涉密文件。案件发生后,李某被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某受到党纪处分,被调离岗位。 

  案例二

某市直机关年轻干部侯某,在某届足球世界杯期间,抱着玩一玩的心态在博彩网站上注册账号,从五十元、一百元开始,不断加大投注,后来不仅输光积蓄,还欠下高额赌债。为偿还赌债,侯某将手伸向了工作中接触的涉密文件,主动联系境外机构。他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偷拍涉密文件并发送给境外人员,非法获利7万余元。最终,侯某被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

某机场新入职的调度人员韩某,工作期间接触到有关内部调度、警戒等方面的涉密文件。初次看到涉密文件,韩某感到十分新鲜,便对3份文件进行拍照,留存于私人手机中。当晚,韩某看到中学同学微信群中有人讨论相关问题,出于炫耀心理,便将其拍摄的3份文件发送至该微信群,导致文件在多个微信群中传递,并被发送至短视频平台。最终,韩某被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四

某县直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何某领取多份涉密文件后,交给跟班学习的新录用公务员王某办理。当时王某正要外出,随手将涉密文件拍照保存在手机中,在外出过程中将文件发送至该部门微信群,询问领导赵某如何处理。赵某指示王某起草本县落实工作的有关通知。王某为图便利,将文件通过微信发送给该县某广告公司葛某,要求其使用图文识别软件将涉密文件转换成文档格式。随后,葛某按照王某要求转换并通过微信发送给王某。案件发生后,赵某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何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某被延期转正。

  案例分析

上述典型案例,均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年轻干部身上,他们违反了保密纪律,甚至触碰法律红线,将国家安全和利益置于脑后,最终受到严肃处理。分析上述案例,年轻干部违反保密纪律主要存在以下4方面原因。
缺乏意识。案例一中的张某因缺乏保密意识,将涉密文件交予亲属翻阅,导致文件被境外获取。这反映出年轻干部工作经验欠缺,阅历经历不足,保密意识不强,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警惕性不够,容易引发失泄密问题。 
缺乏定力。案例二中的侯某因欠下大量赌债,无视党纪国法,铤而走险出卖国家秘密,换取报酬。这反映出个别年轻干部缺乏政治历练,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易被干扰、受影响、遭裹挟,在面对大是大非时,抵挡不住诱惑,甚至做出有损国家利益的事情来。缺乏敬畏。案例三中的韩某,将工作中了解到的敏感信息当成个人炫耀的资本,给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这反映出少数年轻干部对所从事的工作缺乏敬畏之心,在明知工作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的情况下,为了满足个人炫耀的心理,将其当成谈资,给党和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漠视纪律。案例四中的王某为图方便,将涉密文件发送到微信群,甚至通过微信向复印店转发,导致泄密行为发生。这反映出少数年轻干部将保密纪律视为“纸老虎”,我行我素,无所畏惧,最终酿成泄密后果。 

  对策建议

  

严守保密纪律是年轻干部的责任义务,年轻干部要从以下方面做起,真正成为堪当大任的栋梁之才。 
有定力,筑牢理想信念之基。保密工作事关党和国家发展全局,年轻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做好保密工作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意义,牢记肩上的保密责任。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要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行文办事,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善学习,主动学习丰富阅历。年轻干部要将保密知识和保密能力作为一项业务基本功,积极参加保密业务培训及保密宣传教育活动,主动学习保密知识,不断增强保密意识,熟练掌握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纪律要求,全面掌握岗位所必需的保密知识和技能,确保自身保密工作能力始终适应形势和任务发展需要。 
知敬畏,严格遵规守纪。年轻干部要心有所畏,敬畏法纪、敬畏工作,非涉密场所不谈论涉密事项,在从事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事项时,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自觉与谨慎,始终把保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保密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日常工作中,年轻干部从一开始就要养成良好的保密习惯,坚决防止违反保密规定的“第一次”行为出现。

  

  


原文链接:https://zfw.xzdw.gov.cn/zfjj/xxyd/202312/t20231204_42128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