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点亮”监督明灯 “照亮”乡村振兴路

时间:2024-01-04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组长,监督检查组发现反馈的维摩乡斗果村4个村小组之间有11公里没有进行道路硬化的问题,我们已经协商好了。目前,道路硬化所需资金除财政补助和群众自筹外,还需15万元。这15万元由我们省林草局拨付,年内到位,一定让这个道路建得通畅、行得方便,满足好群众的交通出行和生产生活需求。”省林草局分管领导向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说道。

  这是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深化乡村振兴监督检查、发挥监督促进完善发展的一个缩影。在今年的乡村振兴监督检查工作中,驻厅纪检监察组由副组长带队,组成两个监督检查组,深入省自然资源厅挂联帮扶点永善县墨翰乡、省林草局挂联帮扶点砚山县维摩乡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查阅台账、座谈交流、实地察看等方式,重点围绕动态帮扶机制落实,帮扶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问题,助力解决问题,将具有共性且能够推动解决的突出问题反馈党组,靶向明确、集中力量破解重点问题。

  项目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否能够管好用好、发挥好作用,是检验扶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效果的重要方式。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在监督检查中共发现墨翰乡学生道路改扩建及路灯安装项目存在预算超支、工程建设质量不高、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维摩乡普底村村小组文化活动室闲置等6个方面10个问题。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梳理背后的作风、责任和制度问题,形成书面反馈意见,及时通报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草局党组。目前,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和省林草局党组已制定书面整改方案,将反馈问题具体化、责任化、目标化,形成分层分类、突出重点的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间,同步跟进整改情况。在具体项目管理中,推动党组和驻村工作队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有效推动项目资金高效规范使用,确保项目发挥应有的效益,构建“发现问题、通报党组、督促整改、推动建章立制”的工作闭环。

  截至目前,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共推动解决乡村振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0个,与党组互通情况、共商共促,达成整改成效明显的常态。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紧盯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帮扶责任落实、驻村工作队履职情况、帮扶资金使用等重点内容,着力发现并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有力有效监督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责任编辑 张艺文)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paizhudongtai_1208/125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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