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法院:破解治理难题 让彩礼归于“礼”
“福建省龙岩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五联四化’诉源治理体系,结合办理彩礼返还纠纷案件中的问题,指导部分辖区45个村将彩礼金额、随礼数额纳入到村规民约中,为爱‘减负’,破解‘天价彩礼’治理难题,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全国妇联联合举行“推进移风易俗 治理高价彩礼”新闻发布会,对龙岩法院以矛盾纠纷诉源治理为抓手,从社会治理高度推动高额彩礼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予以推介。
司法价值引领,妥处彩礼之争
彩礼作为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针对辖区婚俗较多、彩礼偏重、纠纷易发情况,龙岩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价值引领作用,助力治理高价彩礼问题,让彩礼归于“礼”。
2023年是毛泽东才溪乡调查90周年,龙岩中院传承弘扬才溪乡调查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年初调研第一站,便带着“城市社区和乡镇村居诉源治理”课题,走进上杭才溪。在“全国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才溪镇人大主席团及“省政府立法联系点”才溪法庭,与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座谈交流。座谈会上,“天价彩礼”作为热门话题,频频被与会代表们提及。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和谐关乎社会和谐,家庭稳定关乎社会稳定。从逐年增长的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来看,“天价彩礼”绝不是家庭和睦的“保护伞”,反而会成为引发矛盾纠纷的“导火索”。如何在治理“天价彩礼”中有效发挥法院职能,如何在处理“彩礼之争”中找到诉源治理着力点,助力移风易俗、涵养社会文明风尚?
龙岩法院积极弘扬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精神,在实地调研基础上,多次召开婚约彩礼纠纷类案专题研讨会,对诉讼主体、返还范围、返还比例等进行深研讨,总结出彩礼的认定标准、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要充分考量的多种因素,形成裁判指引供法官办案、调解员调解参考,突出司法价值引领作用,妥善处置涉彩礼纠纷案件。
巧用村规民约,治理“彩礼之风”
村规民约根植于乡土社会,是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载体。龙岩法院坚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发挥全市17个人民法庭、1955个村居法官工作室前沿阵地作用,从“订”“约”“行”三方面入手,指导辖区村(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用“小村规”激发出治理“大效能”。
大龄未婚男士阿平与离异女士阿珍经他人介绍后相恋并结婚。阿平在家庭经济较困难的情况下仍向阿珍支付了高额彩礼,但结婚不到一年,阿珍便因病住院接受治疗。得知阿珍再婚前多年即患病,阿平来到上杭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并返还彩礼。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发现,阿平所在的乡镇村规民约中,已采纳了才溪法庭“倡导聘金彩礼不超过5万元,随礼不超过300元”的建议,便从善良风俗、文明新风角度切入,援引该村规民约条款,向双方阐释民法典相关规定,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扣除已消耗的婚礼、婚宴等费用,阿珍返还阿平部分彩礼。
2023年,龙岩法院大力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作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出台《全市法院践行“四下基层”抓实“四源共治”工作方案》,引导全市“村居法官”积极参与城乡基层治理,推动主管部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促进乡村社会的法治化。上杭法院以此为契机,对辖区村居村规民约进行逐条审查,对于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建议14条。截止目前,已助推辖区80%的村居将“倡导聘金彩礼不超过5万元,随礼不超过300元”“拒绝天价彩礼、倡导婚嫁新风”“自觉带头抵制婚嫁陋习”“拒绝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革除婚嫁陋习的内容写入村规民约。
多元联动发力,破解“彩礼之痛”
治理“高价彩礼”问题,难以一蹴而就,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久久为功。龙岩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五联四化”诉源治理体系优势,凝聚社会共识、壮大社会合力,助力破解“彩礼之痛”,努力让婚姻回归爱的本质。
“新时代、新思想,天价彩礼不应当,不给真爱添负担,提——倡!只要男女有情缘,幸福不在多花钱,勤劳致富靠双手,不——凡!”近日,龙岩法院“村居法官”带着自编的“三句半”,在圩天集镇上开展“倡导移风易俗 抵制高价彩礼”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发放以审判实例制作的移风易俗、抵制高价彩礼宣传册,赢得群众一致好评。
2023年,龙岩法院围绕“大爱龙岩”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助力打造文明乡风全周期养成机制,帮助拓展乡村制度规范形成渠道,就婚约财产纠纷、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归属等案件焦点问题,走访机关、村居,开展主题调研座谈32场,征集意见60条,发出司法建议5件。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的联动,充分发挥“妇女微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解室”阵地优势,妥善处理离婚纠纷、婚约财产纠纷以及由此引发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力争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诉前。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开展“村居法官说案例”活动,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判后回访等方式,讲好“小案例大道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婚恋观,倡导文明新风。(龙岩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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