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一等功”西安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检察院里的“儿童护卫队”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陕西省检察机关5个先进集体、6名先进个人荣获全国表彰。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集体一等功”荣获单位——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检察院里的“儿童护卫队”
一个成立不到五年的部门,获得3项国家级荣誉、4项省级荣誉、15项市级荣誉,荣立集体一等功、集体二等功各一次;
一个仅有6名检察官的部门,却有着两名全国优秀公诉人,两名全省公诉业务标兵;
他们对伤害儿童的犯罪行为嫉恶如仇,他们在公诉席上义正辞严,他们面对孩子满怀柔情,他们普法宣传时妙语连珠......
这就是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里的“儿童护卫队”——第九检察部(“长安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
立足职能
依法办理涉未案件
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势,对重大有影响案件及时介入,认真审查,确保办案效果。在办理某未成年人被绑架杀害一案中,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鉴定犯罪嫌疑人手机记录、检测被害人指甲残留基因类型,获取关键客观性证据,被告人被判处死刑,以法律利剑,为受害者伸张正义。西安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自成立后连续4年被西安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优秀侦办案件专案组”,近两年5个案例入选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
更新理念
突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稳步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 办理涉未民事、公益诉讼、剥夺监护权、解决监护困境等案件,突出综合保护。抓好“一号检察建议”,多种形式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全市建成9处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其中市院在市儿童医院筹建全省首家检医合作“一站式”办案区,同步实现侦查取证、提前介入、专业诊断、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在涉未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建成多处涉案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指导两个区级检察院获评全国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持续提高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引进专业心理、司法社工力量,不断提升教育挽救效果。
强化联动
齐抓共管凝聚合力
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推动设立全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与教育、民政、妇联等单位建立多项工作机制,联合妇联、关工委等建成全省首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并在多个具体案件中联合完成矫治教育和家庭矛盾化解。设立“儿童权益观察员”“校园安全观察员”,在社区设立未检工作站,广泛征集侵害儿童权益案件线索,联手各方力量,增强“六大保护”工作合力。在接到困境儿童屈某某求助线索后,及时启动与教育、民政、妇联的联动机制,发挥“未检+网格”工作模式优势,从接受教育、日常生活保障、医疗健康、成长环境等各方面,为孩子量身制定救助方案,孩子得到妥善安置,相关做法被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多措并举
做优做实法治教育
“我还想再听600次这个课”“我想听700次”……第九检察部干警为西安市第二保育院开展幼儿法治安全教育课下课后,孩子们意犹未尽,把未检检察官紧紧围住,纷纷用他们脑海中的数字概念表达了对法治课的热爱。这是第九检察部开展普法活动的一个画面,也是推动全市未检部门开展法治宣传的一个缩影。全市300余名检察官担任近400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创设“法治副校长+心理副校长”的“双校长”机制,关注盲哑学校、专门学校、儿童村等特殊群体法治教育,每年开展法治讲座和心理健康讲座500余场,建成法治教育基地11处,受众学生、教师、家长10余万人,1个区级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工作先进单位,2处基地入选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4名未检干警入选省教育厅青少年法治教育专家库,未检干警多次走入省广播电台、法治西安等直播间介绍未检工作,先后5次在央视《一线》《法律讲堂》《守护明天》等栏目介绍未检案例。
近年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先后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优秀办案团队、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全省三八红旗集体、全省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优秀办案团队、全市三八红旗集体、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市优秀侦办案件专案组、市直机关巾帼文明岗、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创建优秀品牌案例、五星级党支部等,荣立集体二等功、集体一等功各一次。近两年,基层未检部门及干警1个获评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3个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个获评全国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6个获评全省未成年人检察示范品牌和创新基地,8个获评全省青少年维权岗,1人获全国未检业务竞赛能手,2人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6人获全省未检业务竞赛标兵。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好未成年人,是在做“守心”的工作,“守”的不仅是亿万家庭的幸福生活,更是红色江山根基永固、党和人民事业薪火相传。新征程上,西安市未成年人检察将继续守初心,担使命,能动履职,探索创新,联合更多力量,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两法”,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更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助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落地落实,努力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210/1386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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