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先”表彰丨“集体一等功”乌海市海勃湾区检察院:乘势而上千帆竞 策马扬鞭正当时
1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内蒙古检察机关3个集体、6名个人分别受到表彰。
今天,一起来了解“集体一等功”乌海市海勃湾区检察院的故事。
乌海市海勃湾区屹立于阴山之下、黄河东岸,蒙藏语译为“雄狮之湾”,是一座开放包容、开拓创新的年轻城市,也是乌海市中心城区。近年来,海勃湾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自治区检察院“1231”总体要求,打造“对党负责的忠诚品格、敢于担当的奋斗精神、人民至上的务实作风、行稳致远的守正创新、同心聚力的团结力量、严守纪律的干净队伍”机关品牌,秉承历代海检人的优良传统,栉风沐雨担使命,行而不辍铸检魂,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贡献检察力量。
近年来,该院先后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等5项国家级荣誉,获得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自治区档案工作一级单位、自治区卫生单位等35项自治区、市级荣誉,涌现出一批“最美”基层检察官。
抓班子带队伍
全面锻造新时代过硬的检察队伍
人才是第一资源,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海勃湾区检察院深谙此中道理。多年来,该院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固本强基之举,走好抓班子带队伍“四步棋”,全力打造了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走好政治建检“先手棋”。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将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落实在每一个案件上,将党建“软实力”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强化“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发挥中心组学习引领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课题式、互动式学习研讨,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不断筑牢政治忠诚;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近5年向乌海市检察院、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案件125件,自觉增强接受监督意识,通过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工作调研等活动,让代表委员深度参与和体验检察工作,主动借力借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走好素质兴检“关键棋”。以加强检察人员素质建设为工作主线,建立“上讲台同学习共提升”学习机制,采取“班子成员带头、人人登台、轮流讲课”的方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讲党课、带头调研、带头学习等各项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工作要求,发挥以上率下、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检察人员素质能力全面提升;开展“向榜样看齐,做忠诚卫士”先进典型选树,不断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感召力,增强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以典型示范引领凝聚检察工作发展之力;丰富岗位练兵形式,选送优秀人才参加技能竞赛,赴先进地区观摩学习,通过心得分享,达到“一人学习,全院共享”的效果。注重青年检察人才培养,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有情怀、敢担当的80后、90后检察人员加入党组织、走上员额检察官、中层干部岗位。全院53人次获得各级表彰。
走好文化强检“制胜棋”。擦亮“书香海检”读书会品牌,打造自己的“朗读者”,坚持每天10分钟晨读近6年,形成“理论+业务+文学”的学习模式,读书1200余期,汇编学习读本23册,获得乌海市、自治区全民阅读先进集体。相继建成女检察官之家、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健身房、骑行之家,让检察人员学习有去处、健身有器械、活动有场所。开展每月一日升国旗、读书周年会、讲述家风故事、海检春晚等检察文化活动;把好舆论导向,讲好检察故事,多部原创作品被中央、自治区级媒体采用。守正创新打造独具特色的检察文化体系,成为引领思想、凝聚力量、推动工作的新动能。
走好从严治检“长远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狠抓作风建设,常态化组织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不断增强检察人员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切实筑牢廉政“防火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落实内部监督制度,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形成了“政治上同德、事业上同心、工作上同力”的良好氛围,凝聚了检察发展强大合力。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开展述职述廉和分级抽查述责105人次,廉政谈话、政治谈话等270人次,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主题教育,推动教育整顿成果长效化、制度化。持续十多年保持全院检察人员零违纪,步入了事业发展、亲友平安、个人进步的良性轨道。
走好民族团结“融合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建设“红石榴家园”阵地,打造“创建+八个一”名片,主动结对7户贫困家庭,用行动践行“民族团结一家亲”,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各项任务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被评为乌海市、海勃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守主责重创新
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高质量发展
海检人秉持检察为民初心,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持续优化司法供给,全力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亮剑!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涉恶犯罪集团、犯罪团伙案件13件101人,在审查逮捕中,发现遗漏应当逮捕的嫌疑人28人,全部完成追捕,在审查起诉中,发现遗漏应当起诉的罪行24起,全部完成追诉,另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涉黑案件中的“保护伞”线索5件,圆满完成中央督办、自治区交办的通辽“11.22”涉黑专案。办案团队被市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践行!检察之力融入平安之治。紧紧围绕平安乌海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打击煤炭领域违法犯罪,办理自治区交办的“7.07”涉煤专案;加大对经济类犯罪及侵犯人民群众财产类案件涉案财物的处置力度,积极促成刑事和解,追赃挽损1.11亿元;“多箭齐发”依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案例入围“自治区法治为民创新案例”,确保群众安居兴业乐业。
聚力!奏响新时代检察为民最强音。民有所呼,检有所应,民有所需,检有所为。张某因迁户口时填错年龄,导致户口年龄比实际年龄“小了”36岁,经与社区、派出所多方协调,海检办案人员奔赴千里,找到户口迁出地原始材料,最终为其重新办理了户口簿,使其享受到低保、高龄补贴、住房补贴等相应待遇。
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多元救助格局,救助29人,发放救助金37.8万元,主动对接爱心企业为司法救助资金池开展爱心捐款,同时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司法救助,进一步扩大救助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2件,制发检察建议87件,相关单位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开通12345检察账号,拓宽群众举报公益诉讼线索通道;搭建检察“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招募、注册了30名志愿者,受理5件公益诉讼线索,将群众“烦心事”办成“放心事”。打造“一路有你”未检品牌,持续开展检察官校园巡讲活动,覆盖师生、家长8万人次,荣获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及个人、法治进校园巡讲突出单位。通过监督本地区多发、频发的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以监督模型放大法律监督“利器”,构建“人体损伤类案法律监督模型”,将监督关口前移,提升人体损伤类案件办案质效,该模型获自治区三等奖。
护航!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出台检察服务民营企业实施意见24条,设置涉企案件依法从快办理绿色通道,依法惩处合同诈骗案、伪造公司印章案等破坏营商环境的犯罪案件111件197人,助力涉罪企业“司法康复”,提出合规整改检察建议2份,为民营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3家企业设立检察保护联系点,推动全行业合规水平提升,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安心经营。
守护!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持久战。乌海市是黄河进入内蒙古的第一站,海勃湾区检察院认真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案件50件,1名检察官荣获全国“最美巾帼河湖卫士”称号,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入选自治区典型案例,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海勃湾区检察工作的高分答卷的背后,正是因为有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在秉笔直书,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求极致”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用辛苦指数换来群众越来越佳的“三感体验”。对标“五个过硬”和“四化”队伍要求,海勃湾区检察院正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夯实发展根基,纵深推进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2401/t20240105_61545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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