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垫底就改规则?权力姓“公”不姓“私”!

时间:2024-01-10 来源:新疆平安网 作者:佚名

  

  只因个人考核分数在全院最低,就当场否决评分规则并要求重新制定;参会人员与自己意见不一致,就将其赶出会场……近日,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对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其中水磨沟区人民医院原党总支书记、院长王红新的所作所为令人瞠目,在其滥用权力时,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权力从何而来、权力当为谁而用。

  权力是国家公器,公器不可私用。为何一名领导干部会把手中的权力当作自己专横行事的“利器”,或许与个人素质修养有关,但说到底还是扭曲的权力观在作祟,认为大权在握,就可以当官做老爷,处处自己说了算。须知即使古代官僚尚且不愿为几尺宅基地而弄权谋私,留下“六尺巷”的美谈,身为新时代的党员领导干部,做出如此种种眼中没有组织、心中没有法纪、行事不讲规矩的行为,影响同志间的团结、侵害群众利益,更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作为关键少数、身处重要岗位,以什么样的认识和态度来使用权力,已不单纯是某个领导的个人行事作风,而是关乎是否站稳人民立场、是否遵守党纪国法的大事要事。从近期公开通报的数起典型问题中可以看出,个别领导干部对群众的呼声置若罔闻、以个人的得失作为取舍标准,有权不作为、甚或有权乱作为,完全没能深刻认识到权力作为“公器”之重,更枉谈如何为民用权之道了。

  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是重任和担当,也是约束和考验。领导干部能否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不仅要有严明的党纪国法、不断完善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来“他律”,更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断淬炼纯粹的政治本色,以自觉自省来驱动自律,为促进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发挥“关键少数”的积极作用,进而真正实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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