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遇阻怎么办?法官这样“梯”升家门口的幸福感
居家环境、交通出行关系群众利益、民生福祉,是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参考。日前,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以保促和,圆满将一起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排除妨碍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于执前,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这个小区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走进小区大门,居民楼群朴素整洁,环境清幽。抬眼望去,一幢正在加装电梯的居民楼格外显眼。“如果有了电梯,居民生活会更方便。”鼓楼区法院执行法官介绍道,“但是加装电梯的过程,可没有那么顺利。”
老旧小区增设电梯为何遇阻?
这幢楼高七层,建成时未配套建设电梯。楼里的十几户人家,有腿脚不太便利的老人,有担心小孩上下楼摔倒的年轻父母,还有想着加装电梯后房价可以再涨涨的业主……住户们便商议增设电梯。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复,办妥全部手续后,电梯安装工程正式启动。高层住户们都在期待成为“有梯一族”,谁曾想,这起关于电梯加装的纠纷也随着工程启动而开始了。
由于和高层住户之间在补偿款数额上未达成一致,加装电梯的工程启动后,吴大爷一家就开始用各种方式阻挠电梯加装。无奈之下,高层住户代表一纸诉状,将吴大爷一家起诉至鼓楼法院,要求其停止阻挠施工。
案件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吴大爷等人不得对该增设室外电梯施工进行阻挠、妨碍、破坏。判决生效后,吴大爷却依然进行阻拦,并向高层住户索要补偿费。无奈之下,高层住户向鼓楼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倘若直接按照当事人申请进行强制执行,没有解开被执行人的‘心结’,不但难以达到预期目的,浪费司法资源,甚至可能衍生出更多的矛盾纠纷。”收到申请后,鼓楼法院执行法官并未直接着手强制执行,而是先来到现场组织双方沟通。
“我家楼层低,一到冬天采光就不好,电梯加装之后,我家采光更会受影响。而且电梯上上下下都是噪音,我年纪大了,受不了。你们谁劝都没用,我们坚决不同意!”得知执行法官的来意后,吴大爷的抵触情绪十分强烈。
“法官,你们听听,他们根本不讲道理。一开始征求意见的时候,他们只要补偿款,但具体金额一直谈不拢。后来工程车一来,他们就把自家车挡在前面,阻碍施工。社区工作人员和警察都来过,法院判决也生效了。再拖下去,延误工期,我们是要付工程违约金的。你们赶紧强制执行吧!”家住高层的陈女士态度也很坚决。
如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这是一起典型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排除妨碍纠纷案件,案件事实并不复杂。通过检索全国各地法院对于老旧小区安装电梯引发纠纷案件的裁判,不难发现,案件事实和裁判结论基本一致。
执行法官表示,如果符合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的要求和审批流程,一楼在内的所有业主都应给予必要容忍与配合,不得阻碍电梯施工。也就是说,一开始法院判决吴大爷等人不得对该增设室外电梯施工进行阻挠、妨碍、破坏,是在法律框架内经过了通盘考虑。
但是,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一纸判决并不是案件处理的终点,“案结事了人和”才是最终目的。双方当事人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上下楼邻居,前期的调解和判决都没能真正解决根本问题,如今即使强制执行,真能定分止争吗?如果这个案件没妥善处理好,会不会给其他类似情形的当事人带来错误示范,造成不良影响?如何才能避免“一案结而多案生”“程序空转”等问题,实质性解决纠纷,真正做到“忧民所忧,解民所困”?
现场调查回来后,这些问题在鼓楼法院执行法官脑海里反复盘旋。“比起直接判决和径直强制执行,通过执前调解、执前和解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很多时候是一项更具挑战、考验智慧的工作。”
秉持“执行环节向前追”的工作理念,执行法官以保促执,裁定准许了申请人的行为保全申请,同时将强制措施前置,发出执前《禁止令》,希望通过把“执行威慑”放在前面,做到既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又给另一方当事人警醒和悔改的机会。随后,执行法官再次来到小区,组织双方“背靠背”分批次进行调解。
解“法结”更解“心结”
“吴大爷,现在电梯技术已经很成熟了,平时也有定期的质量检测维护,运行的时候基本没什么声音。而且电梯主要在您家主体墙一侧,不太会影响采光。我看了全国相似情况的补偿金,你们提出的补偿数额远超平均数,本不合理,而现在高层住户愿意给你们一定的经济补偿。最重要的是,这个案子法院判决已经生效了,如果强制执行,大家耗时耗力不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产生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说理,让吴大爷一家看清了利弊。
“如果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电梯加装施工再行启动又需要时间,增加的是所有人的成本。”执行法官又分批次约谈了高层住户,向他们分析道。
最终,高层住户和吴大爷一家达成和解,并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签订补偿协议。高层住户作出补偿,低层住户承诺不再阻挠加装电梯的施工。至此,楼上楼下这十几户居民的矛盾妥善化解于执前,电梯加装工程顺利进行。
这桩事情解决了,还会不会出现其他矛盾或者类似纠纷?半个月后,鼓楼法院执行法官又来到小区,对案件进行回访。这种“回访工作法”是鼓楼法院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经验,是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等能动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
“再过不久,电梯就能正式运行使用了。”高层住户肖先生指着正在施工的电梯,开心地说,“多亏了法官的居中调解,这件事才能这么快解决!”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既是‘关键小事’,更是‘民生大事’。我们树立能动司法理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需要主动担当作为,把工作再向前走一步,把每一个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小案办细办好办实,让司法服务‘止于至善’。而这也正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题中应有之义。”鼓楼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曦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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