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法院大力实施“法沁木兰”行动——守护木兰溪水清岸绿生态美
□陈静 陈琦 林晶鸿
搭乘水上巴士穿越城市绿心,途经木兰溪十里风光带,感受沿岸荔林水乡的绿意和历史文化村落的古朴,成了莆田人家门口的“诗与远方”。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近年来,莆田法院大力实施“法沁木兰”行动,加强木兰溪全流域司法保护,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木兰溪流域水清岸绿生态美。
守住青山绿常在
“一时的贪心真是害人啊,我会尽我所能来弥补我造成的损失!”在法庭上,被告人陈某某悔不当初。
2022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陈某某在采伐其购买的林木时,将伐区内未购买审批的304株福建柏一并采伐,导致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遭受损失。
2023年6月,陈某某自愿购买林业碳汇441吨并予以注销,用于弥补其行为造成的环境破坏。该案是莆田市首起在审理涉生态案件中引入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案件。
戴云山脉是木兰溪的发源地。仙游法院注重木兰溪的源头治理保护工作,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在森林资源保护上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践行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在审理的3起涉林木犯罪案件中,引导被告人主动缴纳被伐林木地块的森林生态修复费用,购买林业碳汇741吨并予以注销,及时修复受损森林生态环境。
近年来,莆田法院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与检察、公安等部门召开生态司法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联席会议,积极探索“司法修复+碳汇”工作机制;与检察、公安、林业等共同出台在生态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的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林业碳汇赔偿机制适用的犯罪行为、适用流程等,助推林业碳汇赔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在加强木兰溪流域林木资源的保护上,莆田法院还创新推行异地补植复绿,打造仙游法院补植复绿示范基地,建设“法苑林”,设立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法治实践基地等,依托各类保护基地为涉生态环境类诉讼案件提供异地修复场所。
5年来累计补植复绿树苗1.6万余株,有效发挥了涵养木兰溪水源的作用。
共建美好生态家园
“陈法官,今天我带你们走一走每次巡山护林的路线吧,看看现在山里的情况。”
“老黄,今后可不能再捕杀野生动物了呀。”
“陈法官,我和老林都知道错了。经过我们这段时间的巡山,现在村里的乡亲们也都不敢随意在山里挖野生植物,捕猎野生动物了……”
这是2023年春天,莆田中院生态庭法官到涵江区庄边镇开展生态修复回访活动的一幕。
两年前的一天夜晚,老林和老黄相约到后山捕猎“山鸡”,当晚捕杀了3只野生的“山鸡”。经鉴定,这3只“山鸡”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鹇。
法院以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老林和老黄刑罚,并对二人发出《巡山护鸟令》。之后,他们主动承担起巡山护鸟责任,定期到山里开展巡山护林、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火及法治宣传活动。
莆田中院生态庭的法官定期会对老林和老黄进行回访,详细了解他们在缓刑考验期内开展巡山护鸟、守护山林的情况,也关注着当地山林的林木分布、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环境情况。
“巡山护鸟”是莆田法院创新生态修复模式,以生态“公益劳动”形式促进生态替代性修复,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
近年来,莆田法院加强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工作,依法严惩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会同自然资源、公安、检察等部门形成执法合力;创新生态修复模式,充分运用巡山护鸟、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方式,守护野生动植物的绿色家园,为保护木兰溪流域生物多样性贡献司法力量。
司法守护乡愁记忆
荔城无处不荔枝。莆田因盛产荔枝而被称为“荔城”,荔枝是莆田的四大名果之一。涵江区双福村位于木兰溪下游,拥有10颗树龄超700年的荔枝古树,是莆田市古荔枝资源的集中地。
2023年8月,涵江法院联合检察院、公安局、白塘镇政府等在涵江区白塘镇双福村成立莆田市首个古荔枝集中地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这个示范基地是一个集古荔枝树保护、古村落保护、生态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
近年来,莆田法院注重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与林业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助力古树名木排查工作,协助完成“全市首例”古树名木保险签约落地,为500多株古树名木投保,共同保护好木兰溪流域这些“有生命的文物”。
与此同时,莆田法院还积极推进对古厝、古桥、古文物建筑等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在夹漈草堂挂牌成立夹漈草堂生态司法文物保护教育实践基地,在蒜溪沿岸设立古村落司法保护宣传基地,推动木兰溪流域人文生态保护和传承,有机融合、一体推进自然原生态和文化原生态司法保护。
聚力保护流域生态
“今天在这里召开闽东北司法保护两江流域联席会议,邀请各地法院一起探讨两江流域的司法保护工作……”2023年11月,莆田中院承办了闽东北五地司法保护闽江、鳌江流域联席会议,各地法院分享交流司法保护母亲河的工作经验和创新举措。
近年来,莆田法院注重强化区域司法联动互助,推动形成闽东北司法协作区联动工作模式,构建以流域为核心的生态司法保护格局,全力守护母亲河碧水安澜。
莆田中院积极向外借智、借力,推行“专家助审”工作模式,选聘10名生态技术调查官,全程深度参与生态环境司法活动,充分发挥技术专家专业优势,为解决生态环境审判专业技术强、生态司法修复监督难等堵点问题提供智力支撑。
此外,莆田法院还推动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联动生态环境、林业、水利、海警等部门开展履职协作、信息共享、联合打击、普法宣传等生态保护工作,联合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 共建常态长效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守护木兰溪”生态司法联合协作协议》等制度,努力构建多元协同共治新格局,筑牢木兰溪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加大生态司法宣传力度,建成莆田生态司法展示馆和木兰溪源生态法治展示馆,发布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绿皮书、生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等形式,营造共同守护母亲河的浓厚氛围。
在保护木兰溪的道路上,莆田法院始终步履不停,为打造山水诗画生态韵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shiyuzhili_0117/39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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