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短剧付费观看套路何时休?
微短剧付费观看套路何时休?
律师:商家收费应取之有道,相关部门应完善维权取证机制
霸道总裁爱上我、千金归来、婆媳大战、复仇爽剧……这些早期被观众吐槽的狗血剧情、故事套路,当下在微短剧视频市场“遍地开花”,颇受欢迎。这些让人“上头”的微短剧,不仅挤占了年轻人大量的时间,还让不少中老年人频频上瘾、无法自拔,陷入各种诱导付费观看的套路。
1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公布《2023年第四季度消费维权舆情热点》,其中,短视频平台微短剧诱导付费被点名,“爸妈上瘾微短剧”相关话题引发热议。
针对微短剧付费观看的套路,律师在接受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微短剧诱导中老年人消费涉嫌侵犯他们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建议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时,应第一时间收集力所能及的证据,优先考虑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调查
爽文剧情套住爸妈“钱袋子”
“某短视频平台充斥着大量微短剧,免费观看两三集后均需付费解锁,老年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解锁消费,存在欺诈!”“乱七八糟的微短剧,我爸被扣了将近1万元!”“才几十分钟,100多元就没了,让妈妈不要看,她还背着我偷偷充钱!”……在社交平台上,许多网友晒出爸妈充钱看微短剧的账单,少则几十元,多则上万元。爸妈劝不住,钱款退不了,引得网友们哀声连连,焦头烂额。
近年来,关于“老年人沉迷网络”“老年人沉迷短视频”的相关报道屡见不鲜。由于老年人的时间较为充裕、兴趣爱好和活动方式较少,而许多短视频平台具备门槛低、易操作、精准推送等特点,极大丰富了老年人的娱乐生活。部分微短剧也正是借力算法推荐,精准“围猎”了中老年人群体,瞄准了“爸妈”的钱包。年轻人对剧情“上头”,尚可在付费几次后冷静下来,及时止损。但老年人由于不熟悉手机操作,难以发现付费套路,只能“步步沦陷”。在此背景下,微短剧的出现无疑是进一步加重了“网瘾老年”现象。
记者在某平台上搜索微短剧,立刻出现了20余个名为“某某短剧”的小程序。点进这些小程序可以看见,“总裁”“离婚”“极品”“千金”“绝世”是这些微短剧剧名中的高频词。与电视剧不同,这些微短剧每一集的时长一般不超过3分钟,这种简短的叙事方式既让观众在心理上觉得减少了追剧的时间成本,又可以让观众在一集又一集的“爽文人生”里直呼“上头”,并继续意犹未尽地“再看一集”。
中消协指出,“这些微短剧中有的需充值平台会员或付费购买剧集才能观看全部内容,一些微短剧视频内容存在诱导消费等问题,导致不少中老年消费者遭遇侵权。”
而在“黑猫投诉”等消费者服务平台上,记者以“付费短剧”“微短剧”为关键词搜索发现,与付费微短剧相关的投诉热度较高。
追剧一时爽,钱包空荡荡
付费微短剧的爽文剧情,在抓人眼球的同时,也为诱导观众付费观看设下了一层又一层的陷阱。有网友吐槽称:“微短剧页面显示共有245集,于是冲动充值99元,结果看到80集就发现没有了。”
1分钟就能交代清楚所有主角的身份和关系、故事的背景和类型。2分钟内,一会儿主角被打压、人物矛盾升级,激起观众的气愤;一会儿主角逆袭、打脸反派,让观众体会复仇的激动,剧情反转频现、爽点密集,持续吸引着观众的注意力。仔细观看这些微短剧不难发现,其内容虽然短小,但在故事的呈现上节奏快、反转多,让剧情一开始便能抓人眼球。这些故事为观众提供了满满的情绪价值,不断刺激着观众的感官,成为了微短剧最大的卖点,吸引着观众不断为后面的剧情买单。
记者发现,这些付费微短剧每一集的结尾往往卡在观众情绪最充沛的地方,让观众急得抓心挠肝、欲罢不能,不得不“心甘情愿”为其掏钱。让观众免费看几集,在其迷上剧情后,再开启付费观看,这样的操作就仿佛“温水煮青蛙”一般迷惑着观众,让其无法抵挡住追剧的诱惑。
“解锁一集只需 0.9元”,如此显眼的广告宣传,让人忍不住点击。而“默认下一集自动解锁”的选项却那么隐蔽,让人实在难以发现。有网友抱怨道:“我爸说就只要9.9元而已。”许多观众都只关注到每一集的价格很便宜,却忽略这些微短剧的集数在80集甚至100集以上,在不知不觉间就掉入了微短剧的付费“陷阱”。
记者调查发现,微短剧市场主要有两种付费形式。一种是按集付费,每一集的价格看似不贵,但一部微短剧动辄几十、上百集,看完一部剧的花费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另一种则是由一些新出现的微视频小程序和App来收取“会员费”,它们不仅“会员费”贵于各大主流视频平台,还存在用户付费成为会员之后,仍需再付费才能观看部分微短剧的问题。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些微短剧收费套路“吃相难看”,那些下架就“跑路”的小程序更是与“抢钱”无异。
此外,同一部微短剧可能在多个平台分发,而平台间又可以相互引流、跳转,此类剧目的收费形式也多种多样。这样的推广模式和销售渠道十分混乱,在其收益被层层瓜分之后,只能给观众留下了处处“坑”。
律师声音
付费微短剧或侵犯消费者三种权利
“微短剧诱导中老年人消费,涉及侵犯中老年人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元绪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芳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若经营者故意将“解锁一集只需 0.9元”宣传图文放在显著位置,将“默认下一集自动解锁”放在较为隐蔽或容易被忽略的位置,实际上就是有意不让消费者注意到该图文内容,变相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同时,杨永芳认为,“解锁”作为当前流行网络用语,不一定能完全被中老年人理解。即便消费者注意到了“默认下一集自动解锁”,也可能会导致消费者误以为第一次付费后,后续剧集就能免费看。实际上,“每集付费”需要由消费者进一步作出选择,但经营者却故意通过不准确的文字表达将其隐藏了起来,在意思不明、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消费者往往无法对后续付费看剧作出选择,即变相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商家以隐藏、模糊主要信息的方式诱导中老年消费者,并借助自动扣款的技术手段来进行强制消费,剥夺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杨永芳进一步解释道,“解锁一集只需要0.9元”、“默认下一集自动解锁”等字样构成服务合同内容的一部分,而该字样由商家设定,统一适用,应属格式合同条款。《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作出了相关规定:一是格式条款必须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二是当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理解时,应以有利于消费者的方式来理解;三是明确禁止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尽管付费观看微短剧不存在问题,但经营者收费应取之有道。”杨永芳建议,可以建立一套完善的互联网平台取证的机制,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便利,尤其是一些大型的、国际性的、占有较大市场比重的互联网公司,不仅要从经济的角度考虑公司发展,还应从社会责任的角度多作考虑,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完善互联网维权取证机制。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季 徐婷婷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azsf/20240119/2834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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