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正式启动
时间: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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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陕西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意见》,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颁布实施后全省首次较大规模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正式启动。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通过“随机抽选”方式产生,其做法意义重大,凸显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代表性,确保选任的公平、公正。
此次选任工作呈现出三个新特点:一是依法选任,严格依照《人民陪审员法》及《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开展选任工作;二是实行“随机抽选、组织推荐、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突出“随机抽选”模式;三是选任工作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法院、公安机关配合、协同实施。
目前我省人民陪审员总数7044名,依照《人民陪审员法》中人民陪审员数量不低于法官人数三倍的要求,结合我省现有法官人数3855名计算,我省需新增人民陪审员4521名。
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预计在2018年底全部完成。
相关链接: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gk/zcfg/zcjd/tbj/301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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